教育部就今年高招做出部署  

    教育部日前就今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試管理和執法監察工作做出部署,對亂收費和違反考紀的行為,將追究有關主管領導的責任。

    教育部專門下發《通知》,要求各高校的招生條件、收費標準、錄取程式和規則等必須事先在招生章程中公佈,做到公開、透明。錄取過程中不得隨意更改在招生章程中對考生和社會作出的各項承諾,要採取有效措施和多種形式處理好考生報考志願與考試分數的關係,維護廣大考生的正當權益。要進一步完善和建立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公示制度,錄取的各類學生都要進行公示,自覺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要繼續堅持新生入學資格審查制度,如發現不符合錄取條件的學生,一經查實,堅決取消其入學資格或學籍。

    招生考試工作人員未參加崗前培訓的,一律不準參加監考和招生錄取工作。招生考試和紀檢監察人員中有直系親屬參加今年招生考試的,必須回避。錄取期間,除招生工作人員、紀檢監察人員及經省級高校招生辦公室批准的人員外,任何人不得進入錄取場所。

    高校要嚴格按照國家和省級人民政府規定的收費項目和標準進行收費,禁止以“建校費”、“贊助費”、“轉專業費”等名義向學生亂收費。對那些頂風亂收費的單位和個人,將按照有關規定作出嚴肅處理,情節嚴重的,必須給予必要的紀律處分。

    《通知》強調,各級教育紀檢監察機關要積極參與招生考試工作的全過程,特別是要抓好考風考紀、錄取新生和招生收費等重要環節的監督工作,對確屬侵犯考生合法權益的問題,應及時進行糾正。要進一步加大查處案件的力度,對違反招生考試紀律和規定的案件,發現一起,堅決查處一起,情節嚴重的,必須給予必要的紀律處分。一旦出現違反招生考試紀律的案件或亂收費的案件,除按照有關規定處理當事者外,還要追究有關主管領導的責任。情節嚴重並在社會上造成嚴重影響的,將在媒體上曝光。

     《中國青年報》2002年06月09日









版權所有 中國網際網路新聞中心 電子郵件: webmaster @ china.org.cn 電話: 86-10-683266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