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華涉黑第一大案判決  

    浙江義烏賈建軍、陳東訊等涉嫌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今天上午由金華市中級人民法院在義烏法院作出一審判決。“首犯”賈建軍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以賈建軍、陳東訊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組織,在紹興柯橋、金華義烏等地以暴力、脅迫或使用其他不法手段欺壓殘害百姓,為非作歹,並用金錢拉攏、腐蝕國家工作人員為其提供保護傘。自1993年起,該組織共作案40余起,影響極其惡劣。2001年8月,這個被稱為金華“涉黑第一大案”的特大涉黑組織被警方徹底摧毀。金華司法機關順藤摸瓜,從幕後牽出一大批貪官污吏,包括原義烏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公安局局長柳至多,原義烏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金華婺城區檢察院檢察長陳業對等。

    該案自今年4月15日開始開庭審理以來,經過長達一個星期的庭審,金華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賈建軍、陳東訊、陳旭民、何軍衛、駱守潮以暴力、威脅和其他手段,有組織地多次進行犯罪活動,並從中攫取經濟利益;為非作歹,欺壓、殘害群眾,稱霸一方,嚴重破壞經濟、社會生活秩序,其行為均已構成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依據刑法有關規定,金華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如下判決:

    被告人賈建軍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被告人陳旭民、何軍衛被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陳東訊等36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和緩刑。

    新華社 200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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