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來港澳需用新證  

    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負責人今天宣佈,今年5月至7月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陸續啟用新版前往港澳通行證、往來港澳通行證及貼紙簽注。

    

    據了解,現行舊版前往港澳通行證、往來港澳通行證和簽注從1983年開始啟用,證件防偽性能較差,內容欄目、使用方式也已不適應當前內地居民往來港澳地區的形勢發展需要。新版前往港澳通行證和往來港澳通行證、往來港澳簽注採用了多項先進的防偽技術,證件

    照片及資料由鐳射印表機列印,並使用專用防偽膠膜塑封,簽注改為不幹膠貼紙簽注。新版前往港澳通行證和往來港澳通行證載有國際標準機讀碼及中文機讀碼,便於口岸邊檢機關查驗,提高旅客通關速度。新版往來港澳通行證有效期為5年,證件統一為32頁版本。在證件有效期內,持證人可以持一本證件申請不同事由的簽注。

    

    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負責人介紹説,香港、澳門回歸祖國以來,內地與港澳地區之間經濟、文化交流日益密切,人員交往也更加頻繁。1997年內地居民往來港澳地區為82萬人次,2001年達到246萬人次,是1997年的3倍。

    

     這位負責人同時強調,隨著內地居民短期往來港澳地區的人數增加,也發現少數人員在港澳地區逾期滯留、非法打工,一些不法人員甚至組織、操縱內地人員在港澳地區從事違法犯罪活動,嚴重影響港澳地區的社會安定,干擾了內地與港澳地區正常的出入境管理秩序。對此,內地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與港澳地區有關部門將加強合作,及時交換在港澳地區從事違法犯罪活動的人員名單資料,加大對違法犯罪活動的查處打擊力度。(完)

    新華網2002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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