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企業排污實行許可證制度  

    武漢市環保局日前宣佈,武漢市從今年開始對企業實行污染物排放許可證制度。

    據中國化工報報道:按照武漢市剛出臺的有關要求,凡是産生廢水、廢氣以及噪聲等污染物的排污單位,都應申請污染排放物許可證,每個排污單位只有取得環保部門發放的污染物排放許可證,才可按許可證上規定的濃度和排量排放。

    央視國際網路 2002年0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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