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對違規旅行社施以重罰  

    昨日,省旅遊局對外公佈了《四川省旅遊局整治旅遊市場查處旅行社大社案情通報》,對“四川省第一大社”——四川省中國國際旅行社施以“重刑”:對其一次性罰款6萬元,同時吊銷省國旅所屬的九龍、旅遊部、風情旅遊部三家門市部經營許可證,暫停三家門市部經理資格兩年,兩年內不得從事旅行社業務。

    這是省旅遊局在今年規範旅行社市場以來,首次重拳處罰違規大旅行社。為規範市場秩序,省旅遊局要求所有旅行社門市部都不能獨立操作旅遊團隊,只能作為旅行社的攬客點。從2002年5月1日起,嚴禁以門市部名義發佈旅遊宣傳廣告。5月31日前,所有門市部都必須到相關旅遊行政管理部門重新登記,辦理門市部登記證。

    目前,四川所有旅行社還有最後幾天的解決期,從6月1日起,如還有旅行社門市部違規“行動”,省旅遊局將決不手軟地重罰。不但對旅行社罰款,還將責令其停業,並取消其出境旅遊資格。

    案情閃回5月20日,四川省中國國際旅行社旅遊部、風情旅遊部分別在媒體上以門市部名義發佈旅遊廣告,違反了《旅行社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第36條第3款的規定,省旅遊局決定對省國旅罰款4萬元,同時吊銷兩門市部經營許可證,暫停兩門市部經理何曉宇、吳門市部經理資格兩年。

    對該旅行社九龍門市部與遊客簽訂5月2日至5日長江三峽4日遊旅遊合同,並自行收取遊客旅遊費用後,又轉交重慶新東方旅行社操作的違規行為,對省國旅罰款2萬元,同時吊銷九龍門市部經營許可證,暫停尹耀門市部經理資格兩年。

    《華西都市報》2002-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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