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葉縣:不集資不準生孩子  

    近日,河南省葉縣任店鎮汪營村群眾向記者反映,當地幹部為了實現村村通公路計劃,不顧中央不準變相加重農民負擔的禁令,強迫群眾集資修路。誰不參加集資,村裏就不給辦準生證,也不給劃宅基地,外出打工也不給開證明。

     接到舉報,記者當即趕到汪營村採訪。這個村二組農民汪冠卿等人告訴記者,今年三、四月份,村委先後兩次開會,要求群眾每人交58元集資款,其中50元修鄉村公路,8元錢用於省級平桐公路建設。為了防止群眾“不聽話”,村支書在3月31日早晨的廣播和4月9日召開的群眾大會上,宣佈了“九項規定”:黨員不集資為不合格黨員;村幹部不集資不準再當;在外工作人員不集資為不受歡迎的劣質人員;農民不集資為不合格公民;不集資不準入伍;不集資不給辦理結婚手續;不集資不劃宅基地;不集資不辦理計劃生育準生證;不集資不給辦理升學、轉學、上大學的手續。

    一些村民氣憤地對記者表示,集資修路是件好事,可憑啥不集資就不準參軍、升學、生孩子?不集資怎麼就成了劣質人員、不合格公民?這些政策都是哪家的規定?村民汪俊良則告訴記者,上級的很多政策在這裡都執行走了樣,2000年搞農網改造,上面規定不得超過190元,可他們這個村卻要求每戶交300元,誰不聽話就“修理”誰。

    據該村黨支部負責人介紹,今年春節過後,縣裏專門召開了公路建設動員會,要求三年內實現“村村通油路”。汪營村是第一批驗收單位,按要求必須今年完成。為了按時完成上級佈置的任務,他們只好讓黨員和村幹部先帶頭集資。

    針對汪營村強迫群眾搞集資問題,任店鎮黨委副書記趙宏升告訴記者,鎮裏已經派人調查,但目前還沒有結果。趙宏升認為,興辦公益事業,主要還是靠群眾集資。至於説集資要經過哪些程式,有沒有上限,這位副書記表示,他不具體分管此事,不十分清楚。(李鈞德)

    新華社 2002-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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