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單調進京戶口政策放寬  

    日前,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發佈了《關於工人單調進京有關問題的通知》。從即日起,凡符合條件的本市常住戶口居民可提出申請,獲得批准後,其子女、配偶可調京工作。

    具有北京市常住戶口的居民,其子女為外地在職工人,且符合以下情況之一者,可申請辦理一子女調京工作:申請人在京無子女;申請人50歲以上,患嚴重疾病,在京子女亦患嚴重疾病;申請人50歲以上,患嚴重疾病,在京子女且在12歲以下。

    具有北京市常住戶口且不在中央單位工作的居民,其配偶為外地在職工人,且屬於以下情況之一者,可申請辦理配偶調京工作:申請人患病生活不能自理;申請人及子女在京,配偶在35歲以上或分居10年以上;申請人或配偶的父母在京,配偶在35歲以上或分居10年以上;申請人為女方,配偶在津滬,分居5年以上;申請人為國家高等院校本科畢業,且參加工作3年以上;申請人獲得碩士及以上學位或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

    申請人向所在單位人事勞資部門提出書面申請(無單位的申請人向戶口所在街道辦事處勞動科申請),並提供相應證明材料。

    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自受理申辦材料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批工作。申請人和申報單位必須如實提交申報材料,對提供虛假證明材料者審批機關可以視情節輕重予以暫停或取消申請資格,或提請有關部門依紀律、法律追究責任。 (詹青)

    《京華時報》2002-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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