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出臺職工再就業優惠政策  

    “五一”前夕,珠海市政府出臺促進失業職工再就業優惠政策,其中包括獲得市級以上“勞動模範”和“五一勞動獎章”榮譽稱號的職工可享受特別優惠政策。

    這些職工在勞動合同期滿時,只要本人要求續簽合同,用人單位應予續簽,不得單方面終止勞動合同。非經其本人同意,用人單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他們下崗、失業(用人單位破産或被關停的除外)。用人單位因關、停、破産或對外轉讓、股份合作制改革、兼併等,其産權主管部門應優先安排勞模及有特殊貢獻的職工就業。如確不能安排的,應另支付5000元的特殊貢獻補償。

    勞模職工如果非自願性失業,可享受另外3項優惠政策:各職業介紹機構優先推薦就業,民辦職業介紹機構成功介紹一名有特殊貢獻的失業職工就業且簽訂勞動合同一年以上的,獎勵250元;招用工單位只要其招收的工種、崗位適合有特殊貢獻失業職工的,必須優先招用,不得以年齡、性別等理由拒絕;有特殊貢獻的失業職工參加再就業培訓,費用全免。特殊貢獻職工本人自願失業的,不享受上述特殊優惠政策。(趙京安)

    

    《人民日報》2002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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