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每人平均稅費負擔下降4.5%  

    增加農民收入、減輕農民負擔,是近年來中央農村政策的一個重要方面。據對全國31個省(區、市)6.8萬個農戶的抽樣調查表明,“減輕農民負擔”的政策取得了實效。從總體上看,農民的稅費負擔自1997年以來持續下降,無論是負擔額度還是佔純收入的比重都有明顯下降。2001年農民稅費負擔每人平均為91.2元,比上年減少4.3元,下降4.5%,稅費負擔佔農民純收入的比重為3.9%。

    與此同時,農民從農業得到的收入連續三年下降的局面也在去年得到了扭轉,農村居民內部收入差距有縮小之勢。抽樣統計數據顯示,1998年以來農民從農業獲得的收入曾連續三年下降,1998年下降2.3%,1999年下降4.5%,2000年下降4.7%。但到了2001年,農民從農業得到的收入每人平均為1165.2元,比上年增加40元,增長3.6%,扭轉了連續三年下降的局面,對去年農民收入增長的貢獻率達到35%。

    不過,從調查結果分析,當前減輕農民負擔的任務和工作仍然十分艱巨,有三個方面的問題值得引起重視。一是以農業收入為主的地區和農戶負擔過重,突出表現為中部農業區農民以及那些純農戶的負擔比較重。2001年,中部地區農民每人平均稅費負擔為123.4元,分別比東、西部多44.2和59.6元;佔當年純收入的比重為5.7%,分別比東、西部高3.3和1.9個百分點。從不同類型農戶看,2001年,純農戶每人平均稅費負擔為135.5元,要比那些以農業收入為主的兼業戶多44.4元,比以非農業收入為主的兼業戶多68.9元,比非農戶多79元。每人平均稅費佔純收入的比重,純農戶高達6.7%,分別較以農業收入為主的兼業戶、以非農業收入為主的兼業戶、以及非農戶高2.3、4.4和5.7個百分點。純農戶的稅費負擔不僅佔當年純收入的比重超過5%,而且比全國平均水準多44.3元,高48.6%。

    二是收入越低的農戶負擔率越高。按2001年農民每人平均純收入分組,低收入戶每人平均稅費負擔佔當年純收入的比重為8.6%;而中低收入農戶的這一比重為5.5%,中等收入農戶為4.6%,中高收入農戶為3.5%,而高收入農戶只有2.0%。

    三是從2001年農民繳納各項稅費的情況看,繳納村提留、鄉統籌和其他各種收費分別下降13.7%、9.2%和8.8%,但繳納的第一産業生産稅卻不降反升,增長7.3%。這對減輕農民負擔,特別是減輕以農業收入為主的農戶的負擔不利。因為,在農民的稅費負擔中,第一産業生産稅是大頭,佔了38%的比重;而那些純農戶和以農業收入為主的兼業戶繳納的第一産業生産稅,無論是金額還是佔稅費負擔的比重又都是最高的。

    目前,農村居民內部收入差距水準大致相當於糧食大豐收的1996年。去年農民每人平均純收入的基尼系數為0.3223,比上年縮小0.0313。農村居民內部收入差距縮小,一方面是由於我國2/3的農戶是以農業收入為主的農戶,這部分農戶大都是中低收入戶,2001年糧食價格回升使廣大中低收入戶普遍受益,收入水準明顯提高。另一方面則是因為農村個體私營經濟發展速度減緩,使以非農業收入為主的高收入戶收入增長速度減緩。從分組調查的情況看,去年低收入戶的增收面為73.2%,中低收入戶為62.3%,中等收入戶為53.6%,中高收入戶為44.3%,高收入戶為34.8%。(郭龍)

    中國資訊報 2002-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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