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條例確定醫療事故賠償  

    新華社今天受權發佈的《醫療事故處理條例》同現行辦法相比,整整增加了一章內容:醫療事故賠償。

    條例規定發生醫療事故賠償等民事責任爭議,醫患雙方當事人可以自願選擇雙方協商、申請行政調解或者提出民事訴訟三種方式解決。此外,依照民法通則的規定精神,對確定醫療事故民事賠償具體數額時應當考慮的因素、賠償項目、標準和計算方法作了規定。具體的賠償數額由各地依照條例的規定,結合當地實際情況確定。

     新華社2002-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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