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表明中國人對政府反腐敗工作滿意程度提高  

    中國監察部門的官員今天在這裡指出,中國人對政府反腐敗工作的滿意程度正在逐年提高。

    

    中國監察部近年在全國各地進行的萬人隨機抽樣調查表明,2001年,70%的人對政府的反腐敗工作表示認可,65%認為腐敗現象已經在一定範圍內得到遏制,69%對反腐敗鬥爭有信心,與1996年相比,分別增長了8%,10%和11%。

    

    去年,中國檢察機關共立案偵察貪污、賄賂犯罪案件36447件,涉及40195人;各級法院全年共判處貪污、賄賂等職務犯罪分子20120人,一批有相當級別的幹部落入法網。

    

    中國監察協會會長彭吉龍在此間進行的“經濟改革與良治:轉型國家的反腐敗”國際會議上,將中國在反腐敗方面取得的成就歸功於相關立法工作的進程加快和積極有效的民主建設。

    

    他説,為適應反腐敗的需要,中國最高立法機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定和完善了一批相關法律法規,並於1997年對刑法進行了修改,把打擊貪污賄賂等腐敗行為專門設立一章。此外,還在《公司法》、《會計法》、《審計法》、《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等法律法規中,設立了懲治貪污賄賂、徇私舞弊等腐敗行為的專門條款。

    

    與此同時,中國政府將民主建設作為預防腐敗的重要舉措。在農村實行了民主選舉村長和村務公開制度,在國有企業,凡涉及企業職工利益、資本運營和改革方案等重大決策,必須向職工群眾或職工代表大會公開,接受監督。各級政府正在運用資訊網路技術推進電子政務,提高行政活動的透明度。幹部的公開選拔、競爭上崗、任前公示等做法也在各地逐步推廣。

    

    “人民群眾的監督是中國反腐敗的重要力量源泉,”彭吉龍説。近年來,中國依法查處的涉及腐敗的重大案件中,大約80%是人民群眾檢舉的。

    

    據了解,中國首都北京已從今年開始實施一項“陽光政策”,在全國首次將建房、買房、子女結婚、出國等納入領導個人重大事項申報範圍,以促進反腐倡廉。

    

    “存在腐敗現象並不可怕,關鍵是政府有沒有決心和能力去遏止腐敗,”彭吉龍説。他表示,中國將繼續加強體制、機制和制度改革,剷除滋生腐敗土壤,並將積極借鑒國際上反對腐敗的成功經驗,包括互派考察團、交換資料和必要時利用反腐敗國際公約和雙邊協定,使犯罪分子的非法所得財物在國外沒有藏身之地。

    

    本次會議為期兩天,由清華大學公共管理學院、卡內基國際和平基金會、國際私營企業研究中心和世界銀行共同主辦。

    新華社2002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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