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拒絕私了醫療糾紛  

    深圳市衛生局將對所屬醫療單位和醫務人員實行執業風險保險。該辦法實施後,全市所有醫療機構對醫療糾紛的處理不準以息事寧人的方式無原則地賠錢私了,投保單位的醫療糾紛、醫療差錯和醫療事故賠償問題,將由保險公司按相應規則有序理賠。

    據悉,正在醞釀出臺的《深圳市醫療執業風險保險管理辦法》規定,與保險公司簽訂醫療執業風險保險後,醫院和醫務人員按比例承擔保費,醫務人員逐月繳納的那部分保費將構成醫務人員個人風險基金,一旦發生醫療事故,由保險公司賠付80%,當事醫生本人賠付20%。投保基金傚法社保跟醫生個人走,若30年行醫無事故,離職時估計個人可獲得20至20萬元的返還。

    每家醫院都少不了有醫療糾紛,不少醫院常以賠償患者來私了。深圳有家醫院去年就支付了100多萬元賠償金。但事實上,去年深圳組織的46起醫療事故鑒定中無一屬醫療事故,這當中有部分無過錯賠償的原因是醫院想息事寧人。推行醫生執業風險保險後,將能把醫院及醫務人員從煩惱的醫療糾紛處理中解放出來。讓保險公司介入,由後者處理糾紛及賠償事務,不僅可以杜絕醫院私了醫療事故和糾紛的非法行為,還可以化解醫院和醫務人員執業的風險,讓醫務人員的精力更多地投放到業務水準的提高等常規事務中,激勵醫務人員增強醫療安全意識,提高醫療品質,真正維護患者、醫務人員和醫院三者的合法權益。據了解,《深圳市醫療執業風險保險管理辦法》年內將以政府條例的形式出臺,在全市營利、非營利醫療機構全面展開,強制執行。(李南玲)

    

    新華社2002年4月4日









版權所有 中國網際網路新聞中心 電子郵件: webmaster @ china.org.cn 電話: 86-10-683266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