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色列宣佈拉馬拉為軍事禁區  

     以色列政府31日發表聲明宣佈拉馬拉為“軍事禁區”,所有外國公民(包括媒體成員)都不允許在禁區內停留,違者將被強制驅逐出這一區域。 

    聲明説,以色列將不對所有滯留在拉馬拉的外國媒體成員的安全承擔責任,並説停留不走將是一種冒險行為。

    以色列政府新聞中心當天也發表聲明,要求所有外國新聞機構立即辭退他們在以色列境內雇傭的所有沒有工作許可的巴勒斯坦人。以新聞局長丹尼爾説,如果外國新聞機構違反這一規定將被處以7萬謝克爾(約合1.5萬美元)的罰款和其他懲罰。

     駐以色列外國記者協會隨後發表聲明強烈抗議以色列的這一決定。聲明説,以色列政府必須允許新聞媒體採訪這一重大事件,並呼籲以色列政府允許媒體對以軍在巴控區的行動進行自由獨立的報道。

    31日下午,數十名國際和平支援者和外國記者冒著以軍的槍聲強行進入了被圍困的阿拉法特辦公室。據報道,事後有數名和平支援者被以軍逮捕。(明大軍 鐘翠花)

     新華社 2002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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