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125家國企試點建立年薪制  

    據福建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今日宣佈,今年上半年福建省將在125家重點國有骨幹企業和轉制企業建立年薪制,並爭取每個縣市區都有1至2個企業進行試點。

    現行的企業基本養老金是對企業退休人員的一種基本養老保障,待遇水準還比較低。而企業年金制是指企業及其職工在依法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基礎上,自願建立的一種補充養老保障制度。通過建立企業年金制,建立多層次的待遇體系,體現不同企業的經營效益區別,不同群體的待遇結構區別,可以增強企業養老保險制度的吸引力。

    進行年金制試點的企業必須符合3項條件:依法參加基本養老保險並履行繳費義務;具有相應的經濟負擔能力;已建立集體協商機制。

    人民網 2002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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