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公證員職業道德規範出臺  

    司法部日前分別轉發了中華全國律師協會《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規範》和中國公證員協會《公證員職業道德基本準則》,對全體律師、公證員提出了包括品行、職業道德修養、執業行為規範等方面的要求。

    《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規範》概括起來説就是“忠於法律、維護正義、誠實守信、勤勉盡責、公平競爭、嚴格自律”。“忠於法律、維護正義”,是對律師政治品格的基本要求。具體説,律師應當忠於憲法和法律,堅持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嚴格依法執業。“誠實守信、勤勉盡責”,就是要求律師本著公平、真誠、恪守信用的精神,盡職盡責地為當事人提供優質的法律服務。“公平競爭”,就是要求律師正確處理同行之間的關係,在開展業務中,遵守誠信原則而進行公開平等的競爭。堅決反對貶低別人、抬高自己、惟利是圖、損人利己、弄虛作假、互相拆臺的不正當競爭。“嚴格自律”,就是要求律師不斷加強個人的內在品行修養,正確處理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關係,自尊自愛、嚴於律己,具有高尚的道德情操和良好的職業風範。

    《公證員職業道德基本準則》包括忠於事實、忠於法律;愛崗敬業、規範服務;加強修養、提高素質;清正廉潔、同業互助等內容共三十一條。

    據了解,這兩項規章的出臺均是以《公民道德建設實施綱要》為指導,以律師法、公證員暫行條例為依據,結合律師、公證員隊伍的現狀、職業本質和特點制定的。

    東方網 2002-03-04

    

    









版權所有 中國網際網路新聞中心 電子郵件: webmaster @ china.org.cn 電話: 86-10-683266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