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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部規定試用期醫學畢業生不得獨立為病人治療
中國網 | 時間:2006 年3 月1 日 | 文章來源:新京報

昨天,衛生部出臺《醫學教育臨床教學實踐管理規定(徵求意見稿)》,醫學生和試用期醫學畢業生不得獨立為病人提供任何臨床診治性服務。

被醫院錄用的醫學畢業生在未取得醫師資格前,都被稱為試用期醫學畢業生。衛生部指出,醫學生和試用期醫學畢業生必須在臨床專業教師和指導醫師監督指導下參與臨床教學實踐活動,不得獨立從事臨床診治服務。(記者 魏銘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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