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春運人海中驚現炸彈

    汽車客運站發現炸彈

    近日,武漢市公安局公交分局破獲一起爆炸殺人未遂案。犯罪嫌疑人陳(kan,去聲)攜自製炸藥包在武昌一汽車客運站被抓獲。

    當日下午2時20分許,武昌宏基長途汽車客運站內人流不斷,當安檢員對一位提藍色行李箱的進站旅客進行正常安檢時,這位旅客的手微微發抖。安檢員打開他的行李箱,發現一件灰色襯衣內竟然藏著一包炸藥!安檢員問:“這是什麼?”該旅客説:“炸藥。”“做什麼用的?”“炸人!”該旅客脫口而出。

    為了500元自製炸彈欲拼命

    該旅客當即被帶到派出所。他交待,炸藥是他去年2月至4月在湖北省大冶銅山鐵礦打工時私藏的。去年8月起,他到新洲區陽邏某燒結廠打了3個月的工,結果班頭龔某還欠他500元工錢。他多次找龔索要未果,便自製了炸藥包,決定搭車前往陽邏,準備與龔拼命。

    武漢市公安局公交分局刑偵隊廖鳴傑帶隊員28日赴大冶,將犯罪嫌疑人陳藏在家中的另外14筒硝胺炸藥(重約4公斤)查獲。警方介紹,現場收繳的炸藥包殺傷力已很大,如果後來查獲的炸藥也製成炸藥包,殺傷力驚人。

    據警方透露,陳1986年曾因盜竊電視機被判刑2年,後因逃跑被加刑3年。1995年,陳又因偷2頭耕牛被判刑6年半。

    “談不成,我就和他一起死”

    28日晚,在審訊室,記者與陳進行了一次特殊的對話。以下是節錄:

    記者:你做炸藥是為了什麼?陳:炸人。記者:你知道炸藥的威力嗎?

    陳:知道,去年我試過,這一包炸藥足可以炸死幾個人。記者:爆炸的後果會是什麼?陳:我和他同歸於盡。記者:那你為什麼還要這樣做呢?

    陳:我做了幾個月的工,他(工頭)還欠我500塊,幾次向他索要,他反説我欠他的錢。所以我決定最後一次找他,談得好,拿錢走人,談不成,我就和他一起死。

    記者:有話不能好好説嗎?你可以採取其他正當途徑的。

    陳:我有什麼好的辦法?我曾因為偷盜做過兩次牢,對自己已經失去信心。

    記者:你有家人嗎?為什麼不為他們著想?

    陳:只有一個女兒,因為我一直在監獄裏呆著,她根本不認我。現在我只想要回工錢,其他不考慮了。

    編後: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應依法行事,更應尊重其他人的生命、財産安全。鹵莽行事,既解決不了問題,還危害人民群眾的安全,影響正常的社會秩序,帶給自己的也將是難以下咽的苦果,甚至受到法律的制裁。

    華商報2002-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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