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法律的主要內容包括:允許執法機構竊聽恐怖嫌疑分子的電話並跟蹤相關的網際網路和電子郵件的使用;允許司法部門在提出犯罪指控和驅逐之前對有犯罪嫌疑的外國人拘留7天;把庇護恐怖分子的行為定為犯罪;加強情報部門和犯罪調查機構之間的情報交換;給予財政部打擊洗錢活動的新權力;增加美國北部邊境的巡邏人員和入境口岸的移民官員;加大對恐怖犯罪的打擊與懲罰力度等。布希表示,美國政府將以一個國家處於戰爭狀態的緊迫感來執行這一法律。
央視國際 2001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