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軍格殺令再放寬 見到巴勒斯坦人手持武器就開火

    外電引述以色列報章18日稱﹐以軍進一步放寬格殺政策﹐在西岸和加沙地帶的以佔區內﹐以色列部隊獲准一見手持武器的巴勒斯坦人就可以開火。

    以軍8月份起放寬政策﹐但只授權以軍被襲擊時可立即還火。

    以軍17日便根據新政策在西岸納布盧斯附近槍殺一名巴勒斯坦武裝衛兵。以軍稱﹐該

    男子走近設在巴管區的以軍哨崗。

    報道説,以軍還在加沙地帶的汗尤尼斯城一猶太殖民區附近射殺了一名手持塑膠玩具步槍的12歲巴勒斯坦男孩。

     中新社 2001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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