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為何上美國“戰車”

    在美國對阿富汗塔利班進行的大規模軍事行動中,美國的盟國為美軍提供了大量支援。其中,日本的一系列動作和表現尤為世人關注。日本國會參議院繼眾議院之後,于10月29日通過了《反恐怖特別措施法案》、《自衛隊法修正案》和《海上保安廳法修正案》。新法案允許日本自衛隊為進行反恐怖軍事行動的美軍提供後勤支援,並擴大了自衛隊海外派遣和動用武力的許可權等。日本此舉象徵意義巨大,既預示冷戰後的日美防務合作關係已邁上一個新的臺階,也表明日本自身的防務政策正逐漸突破戰後以來其一直標榜的“專守防衛”性質。

    在美國遭受恐怖分子襲擊10天后,美海軍第七艦隊的“小鷹”號航母從其駐日本橫須賀海軍基地出發“執行任務”。在“小鷹”號航母出港時,日本海上自衛隊戰後以來首次大張旗鼓地出動了10艘驅逐艦,海上保安部隊也出動約90艘艦船和10余架直升機護送美艦出港。此外,日本防衛廳還以“調查研究”和“收集情報”為名,派遣包括海上自衛隊最新型“宙斯盾”護衛艦在內的4—5艘艦艇組成的“支援艦隊”,準備隨時與美軍一起開赴印度洋。

    日本自衛隊為美軍提供後勤支援,本是兩國在《日美防衛合作指針》中商定的合作項目。1997年9月23日美日雙方在紐約正式達成的“新指針”,在分為“平時”、“日本出現緊急事態”和“日本週邊地區出現緊急事態”三種情況下,確定了兩國如何開展各種類型合作的基本模式。1998年4月,日本拋出了相關的三個國內法案,即《周邊事態法案》、《自衛隊法案》和《日美物品勞役相互提供協定法案》,1999年5月,日本國會通過了這一系列法案。上述法案被世人普遍視為戰爭法案,從性質上,它打破了日本戰後憲法禁止行使“集體自衛權”的限制,改變了日本防務“專守防衛”的特性;在範圍上,防衛地區由日本及其附近海空域擴大到亞太甚至更為廣泛的地區;防範對象由蘇聯改為擴大化的“多元威脅”。“新指針”雖為包括後勤支援在內的日美軍事合作提供了框架,但並沒有就其如何落實提出細則,更沒有顧及如何解決突破日本和平憲法的限制等一系列問題。

    此次美國“911”恐怖襲擊事件為雙方落實“新指針”、實戰演練雙方戰時合作形式提供了一次“絕好的契機”。該事件雖完全不屬日本週邊事態,但日本硬是借機提出向美軍提供後勤支援問題,並修改《自衛隊法》。一方面,日本想借此實兵檢驗其自衛隊對美軍的後方支援能力;同時,更是想抓住這一難得的機會,突破《自衛隊法》的有關限制,使其海外派兵行動進一步合法化,擴大對外使用武力的許可權,並以此大大提升日美防務合作水準。如果此次日本自衛隊支援行動最終為國際社會所認可,則不難預料,以後美日雙方防務合作將很快邁出更大的步伐,日本的重新武裝化也勢所難免。

    此次日本的出兵動作,迅速招致了一些亞洲國家的強烈反應,為此,日首相小泉事後馬上出面解釋稱,“日本派遣自衛隊支援美國的軍事行動,將不會導致亞洲出現不穩定形勢。”隨後,小泉還對中、韓進行了“道歉之旅”。從冷戰結束後日本在海外用兵問題上的一系列表現看,衝出和平憲法的限制、將自身塑造為一個“正常”的軍事大國,是日本歷任政府一種既定和長遠的戰略規劃。10年來,日本政府不顧亞洲各國的反對,正一步一步有條不紊地實施著這種規劃。此次日本的出兵行動及制定擴大自衛隊許可權的新法案,再次向世人明示了其野心和圖謀。

    從美國方面看,建立冷戰後新型美日軍事同盟關係,進而鞏固美國對東亞地區事務的領導權,是美國亞太戰略的一項重要內容。此次美要求日本配合美軍的大規模軍事集結並提供後勤支援,也正是出於這種戰略的考慮。日美防務合作步伐的加快,會助長日本軍國主義勢力的發展,不利於亞太地區的和平與穩定。▲

    《環球時報》 (2001年11月02日第六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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