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事觀察]對伊武器核查面臨困難重重
馬曉霖

    聯合國武器核查先遣人員定於18日抵達巴格達,為27日正式恢復對伊拉克的武器核查工作做準備。聯合國對伊拉克武器監督、核查與視察委員會(監核會)主席布利克斯日前表示,伊拉克政府的所作所為將是決定戰爭與和平的關鍵。因此,核查順利與否對事態的發展有著非常微妙和重要的影響。

    分析家們認為,對伊武器核查時間緊迫、頭緒繁多、責任重大,困難重重,對伊拉克政府和核查人員都是一次嚴峻的考驗。

    首先,這是聯合國對伊實施武器核查以來的最後一次核查,而且規定了雷打不動的時間表。根據聯合國安理會新近通過的1441號決議,伊拉克必須在決議出臺後的30天內,即12月8日前提交有關大規模殺傷性武器研製、生産和儲存的詳細報告。布利克斯等人曾明確表示,這點時間對伊拉克來説是非常短促和苛刻的,但是,美國堅持只給伊拉克這麼多時間。如果伊拉克不能按時提交一份“全面、精確和完整”的報告,而且報告不能讓有關方面特別是美國滿意,戰爭的爆發就勢在難免。

    第二,核查地點眾多,範圍廣闊,內容龐雜,但核查時間有限。據報道,此次核查的地點少則700處,多則千余處,而且遍佈伊拉克全境,包括伊拉克總統薩達姆的多處官邸和其他政府機構設施;核查內容涉及大規模殺傷性武器的廠房、實驗室、儲藏地點、設備、原材料、相關的研製數據和計劃,以及部分地點的土壤、空氣和水源取樣分析;此外,核查人員還有可能把部分伊拉克知情者及其家屬帶到境外進行調查。安理會1441號決議規定,武器核查人員將在本月27日正式實施核查,並於60天內向安理會書面彙報核查的全部結果。核查報告本身將是安理會決定如何對待伊拉克的根本依據,也將在很大程度上決定是戰是和。顯然,核查人員要在規定的時間內順利完成上述工作並作出書面報告,其困難程度可想而知。

    第三,如何界定伊拉克是無心失誤還是有意對抗。儘管伊拉克表示無條件地接受武器核查,但核查過程中肯定要觸及伊拉克的國家主權甚至民族尊嚴等敏感問題,對伊拉克合作態度的判斷與界定將變得非常微妙。布利克斯説,核查人員將隨時進入任何可疑地點,而且事先不會通知伊拉克方面,如果半個小時內不能如願,即視為伊拉克違反決議。此外,核查機構將隨時宣佈某個地點為禁區,禁止任何伊拉克人員和物資進出,這對伊拉克來説是前所未有的嚴厲限制。國際原子能總幹事巴拉迪日前曾宣稱,核查人員會客觀、公正地對待核查過程中出現的問題,不會因為伊拉克的“無心過失”而向安理會告狀。但是,雙方能否在有限的時間內避免摩擦,伊拉克方面能否滿足核查人的要求,這些都是疑問。

    第四,如何確定伊拉克是如實報告還是有意隱瞞。分析家普遍擔心的是伊拉克上報的清單容易引起問題,部分化學材料和製劑既可以用於普通的藥品生産,也可以用來製造生化武器;某些金屬材料既可以用來生産尖端武器,也可以用於生産民用輕工品;如果伊拉克由於技術原因“漏報”,就可能被指責為欺瞞安理會而招來禍端。

    未來幾十天內國際輿論將密切關注核查進程的發展。核查順利,伊拉克危機尚有和平解決的希望;核查受阻或無法讓有關方面特別是美國滿意,伊拉克則將面臨美國的軍事攤牌。

    國際資料:從特委會到監核會

    11月18日,聯合國對伊拉克武器監督、核查與視察委員會(監核會)主席布利克斯率領由30人組成的核查先遣組飛抵巴格達,為本月27日正式恢復對伊拉克的武器核查做準備。這是監核會成立以來首次進入伊拉克。

    聯合國對伊武器核查工作始於1991年。海灣戰爭爆發後,安理會通過687號決議,決定成立聯合國銷毀伊拉克化學、生物和核武器特別委員會(特委會),負責監督該協議的執行。1991年5月,特委會成立。

    特委會成員由包括安理會5個常任理事國在內的21個國家的專家組成,其使命是核實伊拉克提交的武器研製資料;監督伊拉克銷毀化學、生物武器和射程超過150公里的彈道導彈;查明伊方過去制定的與這些項目有關的計劃;建立不間斷的監控和核查機制,以確保伊不再重新製造這些被禁止的武器和獲得使用這些武器的能力等。根據安理會687號決議,只有在特委會認定伊拉克已全面銷毀被禁止的武器後,聯合國才能考慮解除對伊的全面制裁。因此,特委會在對伊制裁問題上發揮至關重要的作用。

    1991年5月14日,特委會第一批核查小組抵達巴格達。到1998年,聯合國先後派出200多個武器核查小組,對伊進行了400多次調查,檢查了2500多個地點,銷毀了一系列化學武器以及用於製造化學武器的材料、導彈及導彈發射裝置、一些特殊化學和生物彈頭以及數百件用來製造化學和生物武器的設備。1998年12月,美英對伊實施代號為“沙漠之狐”的軍事行動後,特委會在伊的核查工作中斷。

    1999年12月,安理會通過1284號決議,決定成立聯合國對伊拉克武器監督、核查和視察委員會(監核會),以代替特委會。監核會主要由武器專家和技術人員組成,它享有特委會同等的權利,可以不受限制、無條件地檢查伊拉克所有場所、設施、設備、檔案和交通工具等。由於伊拉克拒絕恢復武器核查,監核會實際上未能開展工作。

    在美國發起的強大“倒薩”攻勢下,今年9月16日,伊拉克被迫宣佈無條件接受聯合國武器核查。11月8日,安理會通過有關恢復伊拉克武器核查的1441號決議。11月13日,伊拉克宣佈接受該決議。

    國際資料:聯合國對伊拉克武器核查大事記

    1991年至1998年,聯合國先後派出200多個武器核查小組到伊拉克進行了400多次調查,銷毀了一系列導彈、導彈發射裝置、化學武器以及用於製造化學武器、生物武器的材料和設備,歷經多次武器核查風波。  

    1991年

    5月1日,聯合國宣佈,以聯合國秘書長德奎利亞爾為首的聯合國銷毀伊拉克化學、生物和核武器特別委員會(特委會)組建完成。

    5月14日,特委會第一批由34名專家組成的技術小組抵達巴格達,開始對伊境內核設施進行實地核查。

    5月17日,聯合國秘書長向安理會提出一項銷毀伊拉克武器的三階段計劃。

    1992年

    7月5日,聯合國武器核查小組要求進入伊拉克農業部大樓搜尋有關武器的材料,遭到拒絕。到26日,伊拉克一直禁止聯合國核專家進入伊農業部。

    1993年

    6月11日至7月19日,伊拉克多次表示反對核查小組在其一些彈道導彈試驗基地安置永久性攝像監視裝置。

    11月26日,伊無條件接受聯合國安理會關於長期監督伊拉克武器生産的第715號決議。 1997年

    10月23日,聯合國安理會通過第1134號決議,要求伊拉克無條件允許特委會和核查小組進入伊的任何地區、設施進行檢查。29日,伊決定禁止特委會和武器核查組內的美國人進入伊領土。

    11月20日,伊拉克宣佈允許特委會“原班人馬”返回。第二天,伊拉克宣佈禁止核查人員進入“總統府邸”。

    1998年

    1月12日,伊禁止以美國人斯科特裏特為首的軍事核查小組進行核查,引發當年第一次核查風波。

    2月20日,聯合國秘書長安南抵巴格達進行調解。23日,安南同伊拉克達成協定,核查人員可以自由地、不受限制地進入包括8個總統府邸在內的任何地點。

    3月26日至4月2日,聯合國特別小組對伊多處總統府邸進行核查。特委會證實伊方面給予了合作。

    10月31日,伊拉克決定完全中止同特委會任何形式的合作,包括特委會在伊境內的武器監測工作。

    11月5日,安理會通過第1205號決議,要求伊拉克立即、無條件、全面恢復與聯合國所有武器核查人員的合作。14日,伊拉克接受決議。

    12月17日,英美對伊發動了代號為“沙漠之狐”的軍事行動,伊拉克隨後中斷與特委會的合作。

    1999年

    12月17日,安理會通過第1284號決議,決定成立聯合國監督、核查和視察委員會(簡稱“監核會”),代替名存實亡的“特委會”負責對伊銷毀生物、化學武器和彈道導彈的核查,但一直遭到伊拉克的拒絕。

    2001年

    2月26日,聯合國與伊拉克關於恢復對伊武器核查問題會談在紐約舉行,這是自1998年12月以來雙方首次直接接觸。此後雙方進行了多次會談,沒有取得進展。

    2002年

    8月1日,伊外長致信安南,邀請聯合國“監核會”主席漢斯布利克斯訪問伊拉克,並希望聯合國武器核查小組能“在雙方同意的最早時間內”抵達巴格達。

    9月16日,伊拉克宣佈無條件接受聯合國武器核查。

    11月8日,聯合國安理會通過關於伊拉克武器核查問題的第1441號決議。

    11月13日,伊拉克接受安理會第1441號決議。

    新華社2002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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