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拉克核查問題來由  

    1990年8月,伊拉克出兵佔領科威特後,聯合國安理會先後通過一系列決議,開始對伊實施全面制裁。

    1991年1月海灣戰爭爆發,安理會于4月3日通過687號決議,要求伊拉克銷毀所有大規模殺傷性武器,包括化學、生物武器和射程在150公里以上的導彈,並成立聯合國銷毀伊拉克化學、生物和核武器特別委員會,負責監督執行。

    1991年5月,聯合國武器核查人員開始在伊拉克境內進行實地核查。據伊官方報道,從1991年至1998年,聯合國先後派出200多個核查小組到伊調查了400多次,檢查了2500多個地點,銷毀了一系列化學武器、導彈及導彈發射裝置、特殊化學與生物彈頭和數百件可以用來製造化學和生物武器的設備。但在核查過程中,伊拉克與核查小組及美國之間,在核查地點、核查小組人員組成等問題上磨擦不斷。

    1998年,先後發生了3次武器核查危機。12月16日,聯合國在伊武器核查小組人員全部撤離。次日淩晨,美英開始單方面對伊進行自海灣戰爭結束後最大規模的導彈襲擊,這次代號為“沙漠之狐”的軍事行動持續了4天。此後,伊一直拒絕讓核查人員返回伊拉克,聯合國特委會在伊的武器核查工作就此中斷。

    為打破僵局,安理會曾多次磋商,1999年12月通過了有關恢復武器核查的第1284號決議。

    2001年2月,聯合國與伊拉克就中斷了兩年多的核查問題進行了首次正式接觸後,雙方又進行多次會談,但未取得進展。

    中國青年報2002/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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