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軍採購制度改革進入新階段  

    總後勤部按照江主席和中央軍委的指示精神,1999年以來,積極穩妥地組織軍隊採購制度改革。據不完全統計,總部和大單位集中採購物資53億元,節省開支近5億元,取得了明顯的效益。

    為進一步建立和完善軍隊現代後勤保障制度,在“十五”開局之年,經江主席批准,中央軍委頒發了《總後勤部深化軍隊物資、工程、服務採購改革總體方案》,這標誌著我軍採購制度改革由局部試點進入了總體設計、全面推進的新階段,初步形成了與國家政府採購制度相適應、具有我軍特色的採購制度框架。

    記者從總後有關部門了解到,深化軍隊採購制度改革,首先是改革採購模式,將以往“家家跑市場、戶戶搞採購”的分散採購調整為集中採購。3年來,總後機關將各部門負責的物資納入目錄統一管理,集中採購規模達29億元,節約經費近3億元。去年,全軍6048萬元的文化器材集中採購,比預算節省了600萬元。瀋陽軍區分三片集中採購取暖煤35萬噸,節省1050萬元。這充分體現了在市場經濟條件下集團購買的優勢。

    改革採購方式,縮小談判採購、詢價採購和定點採購的比例,擴大招標採購的範圍,是軍隊採購改革的另一個特點。總部明確規定,凡一次性採購金額達到50萬元以上的物資、投資200萬元以上的工程和30萬元以上的服務項目,原則上都要實行招標採購。這不僅節省開支,而且使採購過程公開公平公正,取得明顯經濟效益。2000年以來,全軍物資系統組織招標採購物資5.7億元,節約開支6343萬元。今年北京地區軍隊醫院聯合組織藥品器材招標採購3億元,節省5800萬元。

    改革採購程式,變“一家管”為“多家管”,實行分段管理、分工協作、相互制約的運作機制,是軍隊採購制度改革的又一明顯變化。過去採購是一家從頭管到底,現在是按照事業部門提出需求,採購機構組織採購,財務部門集中支付,審計部門全程監督的原則,對在採購預算編制、計劃下達、組織實施、品質驗收和資金支付等環節上,都有具體明確的規定,使採購的全過程、各要素都置於監督制約之中,增加了透明度,堵塞了漏洞。

    《解放軍報》2002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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