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提高國防部負責導彈防禦系統開發機構的地位  

    為了加快國家導彈防禦系統的開發與部署,美國國防部長拉姆斯菲爾德最近提高了國防部負責導彈防禦系統開發機構的級別,並賦予其很多特權,使它在重大武器採購項目上可以不受正常監管程式的約束。

    據《華盛頓郵報》16日報道,拉姆斯菲爾德在今年1月份提出的一份備忘錄中,將國防部屬下的“彈道導彈防禦組織”改名為“導彈防禦署”,使之成為國防部一個正式的部門,

    並要求按照其編制全額配備人員。導彈防禦署在採購新式武器時不必按照正常程式提供詳細的説明,有關項目的進展與開支情況無需按照通常程式提出報告,進行導彈防禦系統測試也不必接受五角大樓評估辦公室的監督。

    五角大樓官員説,賦予導彈防禦署特權是為了避免繁瑣的程式,加快決策的進程,這是由國家導彈防禦系統的重要性、特殊性與複雜性所決定的。

    按照五角大樓的正常程式,在確定新式武器開發或者採購項目前,首先需要確定美國所面臨的具體威脅是什麼,然後詳細説明需要什麼樣的新式武器才能應付這種威脅。一些獨立的觀察機構與部分國會議員認為,賦予導彈防禦系統開發機構以特權無異於准許其隨意獲得資金和開發項目,是對正常監管與約束機制的破壞。

    此間輿論認為,國防部提高導彈防禦系統開發機構的地位並賦予其特權,表明布希政府決心加快國家導彈防禦系統的開發與部署。根據國防部計劃,美將在2004年初在阿拉斯加建立初步的國家導彈防禦系統。

     新華社 2002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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