訂貨價格超過發改委指導價 電煤訂貨會可能重開

計劃手段恐難奏效,專家呼籲建立全國統一的煤炭市場體系

1月19日,市場傳聞煤炭和電力企業會將再度召開。

有報道説,剛剛結束的煤炭訂貨會上所訂的電煤合同價格普遍高於發改委訂下的8%的指導漲幅,價格上升幅度在10%-12%之間,與去年訂貨會所簽價格相比則高出19%左右;由於訂貨會上所簽合同的數量不多,發改委將在山西再次召集煤炭和電力企業開會,以使他們能有機會繼續協商電煤的供應問題。

煤炭運銷協會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秦皇島訂貨會上的數據將於日後公佈。

煤炭股19日表現疲弱,恒源煤電(600971)收盤下跌8.6%,西山煤電(000983)跌6.11%。

專家指出,“煤電價格戰”愈演愈烈,政府不會袖手旁觀,參與調控是必要的,但問題是採用什麼樣的調控手段才能奏效。

近年來,政府並沒有採用符合中國式市場經濟要求的科學手段,而是採用沿襲多年的訂貨會方式,通過政府下達電煤指標,確定煤電價格的計劃經濟手段。結果是,煤炭市場價格低時,電力部門不執行計劃,直接到市場進行採購;煤炭市場價格高時,煤炭企業不執行計劃,而電力企業又製造“缺電恐慌”現象,倒逼政府增加電煤指標,相對壓低電煤價格。

這些現象都説明,這樣的調控手段極度缺乏效率,已經到了必須改革的時候了,而改革的方向應該是建立全國統一的煤炭市場體系,以引導全國的煤炭交易。

電監會專家組成員、上海大學教授言茂松認為,煤電價格聯動對解決電煤短缺、緩解發電企業壓力具有積極意義,但並不是緩解煤電矛盾的根本措施,更不是電力體制改革的方向。煤電矛盾只是電力體制改革矛盾的轉移。現在電力體制改革主導者是區域電網,作為利益主體的電網要求壓低發電企業的上網電價,而發電企業又將此壓力轉移至燃料成本方面,最終導致煤電矛盾的激化。

在保證國有資本佔據足夠份額的前提下,如果允許民營資本大規模進入發電和供電兩個環節,在前端必形成競價上網供電,在終端必出現競價向用戶供電,這樣,政府既不必擔心電力過剩或短缺,也不必費心控制電價,更不必為電力投資張羅資金。

《每日經濟新聞》 2005年01月20日  


中國遭遇“電荒”

 

版權所有 中國網際網路新聞中心 電子郵件: webmaster @ china.org.cn 電話: 86-10-683266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