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借款人隱私 5468人車房貸失信記錄被公佈

昨天,北京銀行業協會首次公佈了16家中資銀行收集的北京人失信記錄的匯總情況。6577人被“信用資訊共用系統”記錄在案。其中5468人因向銀行提交虛假貸款申請材料和拖欠銀行貸款,被列為風險客戶;還有1109人雖沒有失信行為,卻因為有潛在的風險也受到銀行的關注。

這意味著,因買房或買車而欠了一家銀行貸款的“失信客戶”,很難再從另外15家銀行貸款。

統計

逾5000人有失信記錄

40歲左右的人風險最高

“信用資訊共用系統”主要記錄的是從2003年10月以來北京16家中資銀行的個人住房貸款和汽車消費貸款的風險和關注類客戶。2876人上了房貸名單,3701人上了車貸名單,不難看出車貸的失信情況更為嚴重。

而從人群分佈情況來看,40歲左右的人風險最高。系統記錄顯示,1961-1970年出生的借款人佔據了2805席;其次是1971-1980年出生的人,這兩部分人一共佔到上榜總人數的70.1%。

所有上榜的借款人,他們的姓名、身份證號碼、借款金額、所購車型(或房屋的項目名稱)、擔保人名稱和提交的其他有關説明都被系統記錄在案。

作用

失信記錄供銀行參考

風險類客戶再貸款難

被列為風險類客戶的借款人,再申請新的貸款從銀行獲得批准的可能性會很小。但事情並不是絕對的,招商銀行北京分行個人金融部總經理助理柳棟表示:“從系統中獲得的資訊只作為信貸審查中的參考資料,不會作為貸與不貸的依據。”而《信用資訊共用系統運作規則》中也明確規定,“各家銀行不得以借款申請人的資訊已經或曾經列入該系統為由而拒絕發放貸款。”

不過銀行業協會有關負責人告訴記者:“在實際操作中,即使能夠獲得批准也會付出很高的成本。”

解析

四類借款人會上“黑名單”

連續貸款者易受“關注”

“信用資訊共用系統”內記錄的不僅有風險類客戶,還有關注類客戶。

所謂風險客戶記錄就是名副其實的“黑名單”,四類人將難逃“法網”。他們分別是:

1.提供虛假的貸款申請材料,不論已經發放貸款或被拒絕發放貸款;

2.按月還款時連續三個月未按合同約定償還貸款的;

3.未按合同約定償還貸款且向銀行表明無力或拒絕償還貸款的;

4.未按合同約定償還貸款且銀行無法與借款人取得聯繫的。

還有一些人是受到銀行關注的潛在風險客戶,昨天,銀行業協會特意澄清,這些人並不在“黑名單”範圍內。他們的上榜理由是:

1.在三個月時間內,申請兩次(含兩次)以上貸款的;

2.有證據表明,該借款人是代他人申請貸款的;

3.有證據表明,該借款人的貸款完全是由開發商代還的;

4.在十二個月內發生四次以上(含四次)延期還款的。

提供虛假材料者

不良記錄永不刪除

從系統記錄來看,關注類客戶中確有一些人有上“黑名單”的可能。他們一人背負多筆貸款,有人從不同的銀行貸出了6筆車貸,甚至還有人向銀行借了5筆房貸。銀行人士表示,無論是從還款意願還是還款能力都不得不引起銀行的警惕。

銀行業協會有關負責人透露,系統內記錄的資訊將長期保存,如果借款人主動還清所有欠款後,北京銀行業協會將會同有關方面根據不同的情況區別對待,有的不良記錄會從系統中刪除,有的會繼續給予關注。

“但有一點例外,”這位負責人肯定地説,“凡向銀行提供虛假的借款申請資料的,其不良記錄將不會刪除。”

提醒

與開發商鬧糾紛而欠貸

業主信用將受損失

銀行業協會在收集這次信用記錄時還發現,一些借款人因為開發商未嚴格履行合同或兌現承諾,與開發商發生糾紛,並且以不還銀行貸款的方式向開發商施壓。

對此,銀行業協會表示,“將銀行作為‘人質’向開發商施壓既違反《借款合同》的約定,也無助於問題的解決,最終的後果是給業主帶來長期的信用損失。”對於任何拖欠銀行貸款的行為,協會堅決支援貸款銀行在法律、法規允許的範圍內,採取一切可能的措施來維護銀行的合法權益。

釋疑

信用資訊銀行內部共用

不對外洩露借款人隱私

自從媒體報道了銀行“信用資訊共用系統”的情況後,有不少借款人擔心,個人隱私將被洩露。昨天銀行業協會表示,不存在這種可能。

銀行業協會在發給媒體的一份聲明中稱:“信用資訊只在北京銀行業協會內部共用,使用者均為商業銀行,並不對外公開。並且,對於接觸的人員、資訊的使用方式、使用範圍都已做出嚴格的規定。”

聲明中説,信用資訊的共用,其惟一目的是為銀行提供風險警示資訊,這對於客戶的合法權益不會構成任何損害,尤其是對信譽良好的客戶,將有助於獲得銀行更有針對性的優質服務。(甄世宇)

北京娛樂信報 2004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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