郵政體改方案懸念叢生 郵政儲蓄何去何從

郵政體制改革已到了最後的攻堅階段。

目前由國家發改委主導,聯合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國家郵政總局“操刀”的郵政體制改革方案已經初步完成,據悉,該方案已經報到國務院等待批示。

郵政分拆:按地域 VS 按業務

郵政體制改革的一項重要任務就是分拆普遍服務業務和競爭性業務(如郵政速遞、郵政物流等)。

曾經執筆“中國郵政體制改革研究”的國研中心産業經濟部李佐軍博士認為,中國郵政部門既經營公益性的普遍服務業務,又經營競爭性的業務。兩種不同性質業務的混營,再加上排斥其他相關的市場競爭主體,造成了郵政服務市場的混亂。

按國研中心的想法,是成立“中國郵政控股集團”,控股集團內部將普遍服務業務部門和競爭性業務部門徹底分開。從事競爭性業務的郵政企業要徹底實現與行政脫鉤,與其他非郵政企業公平競爭。

問題在於,中國郵政內部對兩種方案一直爭論不休,即按地域拆分還是按業務拆分。

2002年底,國家郵政局就初步設想一個“5+1”方案,即以北京和沿海5省市上海、江蘇、浙江、福建、廣東為主體組建一家國家控股的股份制郵政總公司,包括其快遞、報刊發行、物流等整體業務,爭取到香港上市。

此方案與中國電信、中國移動、中國聯通(資訊 行情 論壇)海外上市模式如出一轍。

但是這種分拆優質資産的上市方案遭到了郵政內部很多人的反對。反對意見認為,這種方式並不符合郵政行業的基本特性。郵政有個網路效應,郵政體系的核算也是收入、支出全國統一“一本賬”,各業務間卻成本收益核算不清。該上市方案會造成不同區域利潤分配不公。

最近,甚囂塵上的説法是把郵政的EMS(郵政速遞)等分拆上市。

6月以來,國家郵政總局正悄悄地在全國多個區域進行EMS獨立運作試點。有分析認為,這是為了將各地EMS業務獨立出來組建全國性的EMS總公司,然後將EMS獨立打包上市。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金融所副所長張承惠對記者表示:“我認為郵局上市時機還不成熟,政府對郵政普遍服務應有的補貼等問題沒有解決,上市的基礎不到位。讓一個商業化公司承擔普遍服務有問題。”

國家郵政總局計財部的有關人士也告知記者:“大郵政體制改革方案未定,談拆分上市還為時太早。”這意味著如何拆分還要靜待體制改革方案的出臺。

補償問題的解決:100億 VS 45億

郵電分離後,國家給予郵政“8531”補貼政策,即從1999年起國家逐年向郵政補貼80億元、50億元、30億元、10億元。但到2003年已“徹底斷奶”。

但郵政承擔的普遍服務性業務卻大量賠錢,新郵政體制改革方案亟須建立起普遍服務的補償機制。

國家郵政總局政策研究室主任焦錚表示:“以新疆為例,郵政為保證66個邊防通信,投入了600多人,一百多臺車,近3000公里的油路。光義務兵免費信函,維持邊遠地區的郵政網點為老百姓服務,虧損已超過兩個億,建點以來已出現近40億的虧損,這是政策性虧損。”

目前郵政儲蓄以及郵政營利性業務事實上為郵政提供隱性鉅額補貼。

李佐軍認為,一般講,普遍服務補償資金的來源可有:國家財政補貼,對普遍服務業務予以免稅,建立普遍服務補償基金,社會捐贈等等。

郵政局正在修訂的新《郵政法》第五稿中曾經要求:每個從事信件、包裹寄遞業務的企業提取其業務收入的4%用於設立郵政普遍服務基金。這一點遭到外資快遞和民營快遞的強烈反對。此後新《郵政法》修改稿已不再提“4%”。

至於國家財政應該補貼多少,郵政與財政部的補償額度明顯有出入。國研中心金融所的研究顯示,關於郵政普遍服務的實際虧損額,據郵政部門的測算,每年至少需財政補貼100億元才能自求平衡。其理由是,根據“8531計劃”,中央財政從1998-2002年共補助郵政170億元,加上113億元的建設資金補貼,平均每年補貼70億元。如果考慮到郵政收入的水分(2002年估計為30億~40億),則合計為100億元。而根據仲介機構的測算,該數值為45億元,兩者差異較大。

張承惠認為:“關鍵是郵政的賬算不清楚。”

國研中心金融所研究認為,由於過去郵政對各類業務沒有單獨核算,不同業務混在一起共用郵政設施和網路,所以要得出準確的數據相當困難,這也是財政與郵政部門産生意見分歧的主要原因。考慮到2002年在中央財政補貼10個億的基礎上,郵政儲蓄還劃撥了盈利100余億用於彌補郵政虧損,在郵政現有經營水準下,100億的估計可能比較接近現實。但是現實並不等於合理,通過改革,郵政部門應該能夠在改善服務的基礎上降低成本,提高效率,而這一點也正是我們改革的目的。

郵政儲蓄銀行:做批發 VS 做零售

郵政體制改革的另一焦點問題就是郵政儲蓄的何去何從。目前8400億郵政儲蓄餘額轉存到央行,給中央財政造成很大壓力。

國家郵政局計財部的人士表示,目前郵政儲蓄的收入已經佔了郵政總收入的39%,這塊改革牽一髮而動全身。越是基層郵儲比重越高。一旦將郵儲從郵政分離又沒有補償措施的話,這些郵政的營業網點將立刻垮掉。

據了解,在新的郵政體制改革方案中,郵政儲蓄今後將從一個單純的攬儲機構改製成郵政儲蓄銀行,獨立經營,並劃歸央行管理。

根據方案,2004年8月1日起,郵政儲蓄在中央銀行的原有存款分5年逐步轉出:第一年為10%;第二年為15%;第三年為20%;第四年為25%;第五年為30%,未轉出部分仍按當前利率付息。

該方案對郵儲資金的實際定位儼然是“第五家”商業銀行。如郵政儲蓄資金自主運用後,允許郵政儲蓄參與銀行間市場債券買賣;辦理中資銀行、農村信用社大額協議存款;與政策性銀行合作,開展部分中間業務;開辦農村地區小額質押貸款業務試點。自2004年8月1日起,經批准,允許郵政儲蓄在原有業務基礎上,逐步開展基金投資、個人質押貸款、同業拆借、外匯存款、票據、對公結算等業務,擴大經營範圍等等。

另一派的觀點則支援國研中心金融所的想法。張承惠認為,未來的郵政儲蓄銀行不應當是一個普通的商業銀行,而應定性於以“批發”為主的特殊商業銀行。郵政儲蓄銀行不做直接面對企業的貸款業務,只將資金批發給其他金融機構獲取利差。因為從郵政儲蓄的現有人員構成、知識結構以及運作方式來看,郵政儲蓄部門根本不具備對貸款風險的識別和控制能力,一旦開展零售業務,必將帶來極大的經營風險。目前四大國有商業銀行的改革任務十分繁重,完全沒有必要再去建第五個國有商業銀行。(徐曇)

中國經營報  2004年0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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