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榮:切實解決城市貧困問題
莫榮

     ●我國目前的2053萬多城市貧困人口主要來源於下崗職工、失業人員和因為社會保障制度不健全等原因導致的貧困人口。此外,突然增加的支出也會導致家庭陷入貧困之中

    ●解決城市貧困問題,必須一手抓生活保障,另一手抓促進就業

    城市貧困問題成因複雜

    當前,我國出現了2053萬多低於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線以下的城市貧困人口。他們中的無勞動能力、無法定供養人和無其他收入來源的傳統“三無對象”只佔5%左右,新增加的貧困人口主要來源於結構調整中出現的下崗職工、失業人員和因為社會保障制度不健全等原因導致的貧困人口。

    近些年來,城市出現了下崗職工和失業人員等群體,他們因為沒有工作而減少了收入,從而可能使其家庭陷入貧困。調查表明,技能水準較低的下崗職工家庭每人平均月收入300元以下的佔2/3,下崗3年以上的佔43.1%,基本耗盡了家庭的所有積蓄。如果考慮到下崗職工平均年齡40歲,1/3的下崗職工夫妻雙下崗或失業,並面臨贍養老人、撫養孩子上學等支出增大的因素,我們可以得出結論:他們中不少家庭的實際收入是低於當地城市“低保”標準的。

    社會保障制度的不健全,也可能造成貧困。比如一些企業和職工還沒有參加養老保險社會統籌,其退休職工的生活只能依靠單位或者個人解決,一些沒有參加養老保險且經濟效益不好的企業退休職工面臨不能獲得退休金的問題。

    突然增加的支出也會導致家庭陷入貧困之中。在醫療保險沒有完全建立的情況下,突發的或長期慢性疾病往往導致家庭的醫藥費過高而致貧。家庭有超出九年義務教育以外就讀的學生,尤其是大學生的費用較高;購買住房等大筆開支,以及其他各種突然增加的家庭支出,都可能導致經濟基礎薄弱的家庭陷入貧困。

    高度重視城市貧困問題

    城市貧困問題是全球經濟社會發展過程中一種不可回避的現象。在經濟高度發達的美國,其貧困人口1999年為3450萬人,佔人口的12.7%。

    城市貧困問題對經濟社會發展帶來的負面影響應該予以足夠重視。一方面,它會造成勞動力資源浪費和GDP的損失。無業所導致的貧困,實際上是有勞動能力的勞動者不能被開發利用。勞動力資源與一般的物質資源不同點在於其不能被儲藏,且可開發利用的時間約為30—40年,不及時開發利用不僅會浪費這一寶貴的資源,而且,為維持勞動力資源的生存,還可能要提供相應的社會保障。另一方面,城市貧困問題的存在影響國民經濟的持續健康發展。城市貧困人口的增加會拉大收入差距,引發一些社會問題,進而影響經濟發展。同時,貧困群體和低收入群體增加,不僅會影響該群體的消費,還會影響其他群體的消費預期,制約消費需求的擴大。

    解決城市貧困要兩手抓

    解決城市貧困問題,要“兩手抓”,一手抓生活保障,另一手抓促進就業。

    為城市貧困人口提供最低生活保障,是黨中央、國務院的一貫要求,體現了黨和政府對城市困難群眾的關懷。

    促進就業是積極的、根本的脫貧手段。對貧困的無業人員來説,生活的壓力使他們再就業的積極性高過其他群體,在享受“低保”與就業之間,他們寧願選擇後者。因此,要重視為貧困人口主動參與反貧困創造條件,並採取積極的就業政策,幫助城市貧困人口擺脫貧困。

     (莫榮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勞動科學研究所副所長 )

    《人民日報》 2003年0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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