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旗總裁否認被調查

    花旗集團總裁桑迪韋爾本週三主動出面澄清公司正在面臨調查的有關情況,同時駁斥了一篇稱他同公司利益發生衝突並且面臨法律制裁的相關報道。

    《華爾街日報》星期三報道,紐約州司法部長正在對花旗集團總裁桑迪韋爾進行調查,同時引用了一些和事件相關的資料證實此事。《華爾街日報》網路版稱花旗集團最近的許多變化反映了司法部長正在著手調查桑迪韋爾以及花旗集團,這些消息來自於不願透露姓名的和此事有關人士。

    桑迪韋爾在週三發表的聲明中稱《華爾街日報》發表的文章中所引用的來源不明的資料全都是無稽之談。他最近聘用了兩名永久性獨立律師,據《華爾街日報》報道,這一行為反映出他同公司間的一些利益衝突,韋爾對此説法也進行了駁斥。

    花旗集團的發言人沒有立刻對此事發表評論。目前,紐約州司法部長斯皮策正在著手調查華爾街公司投資銀行業務和證券分析業務之間的利益衝突問題,其中包括花旗集團在內。

    其中涉及到的一個問題就是華爾街分析師是否曾在20世紀90年代發佈有利的投資報告誤導消費者。在更進一步的調查中,斯皮策將注意力轉向了1999年的AT&T與花旗投資銀行之間的交易。

    當時,花旗下屬所羅門美邦投資銀行前分析師傑克格魯曼,在AT&T公司宣佈該投資銀行為AT&T的股票承銷商一個月之前提升了世界通訊巨頭AT&T公司的股票評級,當時參與此事的還有美林公司和高盛集團。此事發生在2002年8月,隨後,格魯曼因面臨來自各方的巨大壓力而辭職。

    斯皮策正在調查韋爾在此事件中扮演了怎樣的角色,他被懷疑曾向格魯曼施加壓力提高AT&T公司的股票評級,從而贏得 AT&T的股票承銷商地位。

    花旗集團否認了這些指控,韋爾在他週三的聲明中稱:“我從未干涉過任何分析師的分析結果——而且我永遠不會這樣做。我的行為都是恰當的和正當的。”(沈衍琪 )

    美國國會調查揭示投資銀行內幕

    在美國國會調查世界通訊公司假賬案中,發現了其股票承銷商花旗集團旗下屬所羅門美邦子公司許多極其不合理的行為,特別是將熱門的首次公開發行IPO股票配售給世界通訊高層管理人士的做法。

    另一個案例是高盛集團Goldman Sachs Group。高盛是國人比較熟悉的老牌華爾街投資銀行。美國國會調查同時發現,21家美國知名企業的高級管理人士曾經從高盛獲取熱銷的首次公開募股(IPO)的股票,而在20世紀90年代末期股市飆升的狂潮中,高盛曾經從這些公司得到大筆的投資銀行費用。

    自1996年以來,高盛兩家主要客戶的兩位高層管理人士:電子拍賣網站eBay首席執行官薇特曼Margaret Whitman和雅虎公司創始人之一楊致遠每人都從高盛那裏得到過由其經辦的100多只首次公開募股的股票,他們很快拋售這些股票獲利。世界通訊和環球電訊等公司的一些管理人士和董事也從高盛獲得新股股票。高盛換回的是利潤豐厚的銀行服務訂單。以薇特曼為例,自1996年起,eBay向高盛支付了800萬美元的投資銀行服務費用。

    美國國會進一步調查發現,實際上像所羅門美邦這樣給關係密切的客戶分配熱門IPO股票的行為在華爾街並不是少數。好幾家投資銀行的人都説,華爾街公司的這種做法在市場繁榮時期非常普遍。這是他們留住投資銀行業務的大客戶、並保證公司有穩定收入的手段之一。

    投資銀行最常見的做法是鼓勵其大客戶的高層管理人士在其銀行開立經紀賬戶,管理人士可獲得熱門的IPO股票,而投資銀行會在上市交易後的一兩天內迅速拋出該股,在短時間內為管理人士賺取利潤。

    調查數據顯示,這些新股一般在掛牌首日就暴漲兩倍甚至三倍。在高盛承銷並提供給公司管理人士的22只股票中,有8只首日交易即上漲至少173%。一些人在第一天就迅速拋出,獲利多少可想而知。

    這類行為通常集中在經辦科技和電信類股業務的投行,但為保住重要客戶,從事金融機構、消費産品、甚至工業類股IPO的其他投行也會如法炮製。

    某大型投資銀行的銀行人士稱,這對管理人士而言是一筆白白得來的錢,因此很多公司高層都把它作為挑選投資銀行的條件之一。(付佳)

    七日觀察 桑迪韋爾與花旗

    今年69歲的桑迪韋爾被一些媒體稱為“奇才”,不僅是因為韋爾從20萬美元資金起家,將旅行者集團發展成為全美第二大股票交易商,更是因為1998年他一手操控了旅行者集團與花旗銀行的合併。這一合併使新組成的花旗集團成為擁有7510億美元資産,業務涉及保險、經紀、信用卡和全球商業銀行業的無可比擬的“全能巨人”。

    讓人折服的是,按照《1993年銀行法》,這是一次非法合併。《1993年銀行法》對美國銀行業實行嚴格的分業制,在商業銀行與投資銀行之間設立了一道“防火牆”,簡單地説如果是從事儲蓄信貸就別碰證券承銷,反之也一樣。雖然一定程度上限制了競爭,但確保了銀行運營的安全性。

    桑迪韋爾代表的華爾街金融證券業的能量是巨大的。在4月6日旅行者集團與花旗銀行合併後僅37天,美國國會就匆匆拋出了《1998年金融服務業法案》,廢止了《1933年銀行法》中第20項《禁止商業銀行與證券機構合併》和第32項《商業銀行與投資銀行的人員不得兼職》條款,為合併補辦了“合法”手續。

    新的花旗集團春風得意,除了日常銀行的業務外,既幫助想上市圈錢的公司承銷證券,又發佈分析報告幫助美國股民發財致富。問題是説真話保護小股民的血汗錢,還是裝傻子去掩護安然、世界通訊這樣外強中乾的大主顧?顯然後者才是財神爺,這道理傻子自然也明白。

    值得一提的是當時主導銀行業合併的思潮是“大型金融集團的全能化與綜合化是世界經濟與國際金融一體化的必然趨勢”,“客戶需要銀行提供全方位一條龍服務”。現在看來,這種想法太忽視或低估了銀行業務內部的利益衝突。雖然已經是馬後炮,但對我們來説是生動的一課。有這樣的前車之鑒,如果哪天國內還有人喊出類似口號,不妨掏出他的心,看看是不是變黑了。

    北京現代商報2002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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