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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發改委出手干預植(介)入類醫療器械價格虛高
中國網 | 時間:2006 年7 月12 日 | 文章來源:北京現代商報

植入類醫療器械流通差價率將限制在25%-50%

為了規範植(介)入類醫療器械産品定價,避免醫療器械市場因流通秩序混亂造成的流通環節中層層加價、價格虛高的現象,國家發改委昨日公佈了《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加強植(介)入類醫療器械價格監測和管理的意見》(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意見》)。

國家發改委有關負責人指出,當前部分醫療器械,特別是高價值的植(介)入類醫療器械,如心臟起搏器、導管、支架、人工椎體、人工瓣膜、人工關節等,市場流通秩序比較混亂,中間環節層層加價,價格虛高,加重了患者負擔,影響了這些産品的合理使用。

《意見》中規定,植(介)入類醫療器械監測目錄由國家發展改革委根據市場情況制定,對列入監測目錄的産品,在價格明顯上漲時,國家發展改革委將責成生産企業或進口代理(經銷)企業説明價格上漲理由,並將有關情況向社會公開發佈。

另外,被列入監測目錄的産品,《意見》要求,從出廠(進口)到最終零售給患者的流通差價率(額),不同金額範圍分別有其不得高於的最高流通差價率,差價率在25%至50%之間。非盈利性醫療機構在醫療服務價格項目外單獨向患者收取産品費用的,其産品銷售價格按實際購進價為基礎順加6%至10%的加價率(額)計算。除此之外,各地現行規定流通差價率(額)及醫院加價率(額)低於《意見》規定的,應當繼續按照各地現行規定執行。

據中國價格協會做出的《我國醫療器械市場與價格情況的調研報告》顯示,目前,我國醫療器械市場年銷售總額以每年9%左右的速度增長,2005年達到600億元。目前政府對醫療器械價格的管理都是屬於間接管理,不但集中採購或招標採購,還通過醫療服務項目打包收費。使得低價值的一次性醫療器械,産能過剩,低價惡性競爭現象比較突出,高價值的植(介)入類醫療器械價格明顯偏高,存在虛高成分。  (記者 鄧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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