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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企業大肆卷款頻頻發生 暴露行業四大"軟肋"
中國網 | 時間:2006 年7 月11 日 | 文章來源:經濟參考報

近年來,物流企業卷走代收客戶貨款的事件頻頻發生,使剛剛起步的中國物流行業陷入誠信危機,難以大步發展。

這是一份2005年8月以來發生在全國各地的物流企業卷款事件的不完全清單:

2005年8月,四川最大的物流公司之一川運運輸連鎖有限公司一夜之間逃走,卷走代收貨款超過3000萬元;

2005年10月,河南永強物流公司潛逃,卷走的貨物和代收貨款總值超過千萬元;

2005年11月至2006年1月,在不到3個月的時間裏,濟南佳信、華順、順發、環宇、新華通五家在當地有一定規模的物流企業相繼卷款潛逃。據不完全統計,五家企業卷走貨款300多萬元,受損商戶約500家,受損額最大的超過10萬元;

2006年4月,吉林省長春市物流業遭遇一場卷款潛逃“流感”:位於長春市珠江路上的中泰、亞太、鴻聲等六家物流配送中心的老闆相繼“蒸發”,數百名貨主的幾千萬貨款“打了水漂”……

物流企業頻頻卷款潛逃引發了商戶恐慌,導致物流行業陷入“誠信危機”。在濟南市卷款外逃事件發生的重災區——洛中物流集散中心,記者看到,昔日車水馬龍的繁忙景象已經不再,一些物流企業的業務量比平時下降了五成以上。

更令人擔憂的是,一些因此遭受損失的托運客戶多方反映情況卻四處碰壁。公安部門認為此類案件屬於經濟案件中的“一般侵佔”,應由法院解決;法院則以“找不到被告”為由不予立案;交通和工商部門認為,此事不在其職能範圍內;物流市場則表示,他們與物流企業的關係主要是房屋租賃關係,對於物流企業卷款外逃給商戶造成的損失,他們也無能為力。遭受損失卻投訴無門,一些客戶因此對政府部門心生不滿,甚至醞釀集體陳情。

濟南、南京兩地物流協會分析認為,物流企業頻頻卷款,暴露出我國物流業準入門檻過低、行業監管缺失、市場競爭無序和有關部門打擊不力四大“軟肋”:

物流行業準入門檻過低。以濟南市為例,申請人只需提供身份證件和三萬元的註冊資本就可以成立一個物流企業,沒有以土地、倉庫、車輛等固定資産作為硬性指標;相當部分物流企業基本沒有什麼固定資産,租一間房子、雇一輛車子、放一張桌子、裝一部電話,就做起了物流業務。

代收款屬於金融衍生業務,金融監管存在空白。目前,在我國大部分地區的零擔貨運(一次托運、計費重量少於三噸的貨物稱為“零擔貨物”)市場上,貨款結算主要採取由物流商代收貨款的方式,即貨主與買主之間不直接進行貨款結算,而是由物流商在貨物到達時向客戶代為收取,然後經由物流商返還給貨主。這種結算方式雖然方便,但並不受法律保護,因此成為不法物流企業頻頻卷款的禍源。

惡性競爭導致許多物流企業資金鏈斷裂,卷款或卷貨潛逃。濟南市物流企業共有230多家,除山東佳怡等少數幾家規模較大、經營比較規範外,大多數物流企業由於缺乏競爭優勢和市場監管,往往只能靠相互殺價惡性競爭,甚至虧本拉貨,一旦經營不下去,往往卷款潛逃。與此同時,許多發貨地域分散、貨物運輸量較小的企業,在選擇托運公司時往往只注重運價,忽略了對公司資産、誠信等方面的考察,這在客觀上也增加了貨款被卷跑的危險。

打擊不力縱容了卷款逃跑行為。據了解,在許多城市,數額較小的卷貨、卷款逃跑的情況時有發生。但是在受損商戶報案後,公安部門認為這不是刑事詐騙案,屬於“一般侵佔”的經濟案件,達不到一定數額不予立案;法院則表示,他們的工作流程是必須在找到被告的情況下才能介入,最終結果往往是不了了之。

物流業人士認為,對於物流企業頻繁卷款潛逃事件,必須採取以下措施打防並舉、標本兼治,有效地預防此類事件的重復發生。

第一,對卷款逃跑行為實施嚴厲打擊。第二,完善管理體制和管理機制,進一步強化貿易服務局的管理職能,對物流業的發展實施統一管理。第三,搞好物流企業和物流資源的整合。專家提出,改變物流業“弱、小、散、亂”的狀態,培育發展規模化、專業化的第三方物流企業,才是防止卷款逃跑現象的治本之策。(記者:鄧衛華 溫浩江 鄧華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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