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長賦:中國農業如何入世  

    加入WTO是關係我國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全局的一個重大戰略決策,也是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參與經濟全球化進程的必然選擇。從整體和長遠看,符合我國農業發展的根本利益。現在我國農業發展已進入新階段。隨著入世以後對外開放的日益擴大和加深,中國農業與世界農業的關聯度將進一步增強。全面認識加入WTO與我國農業發展問題,意義特別重大。

    

    我國加入WTO農業談判的主要內容

    

    農業問題一直是WTO談判中各成員關注的熱點問題。我國是一個農業大國,也是一個農産品消費大國,我國入世的農業談判,中央高度重視。經過艱苦的談判,我國與談判各方達成了協議,做出了相應的承諾,也盡最大努力維護了我國的利益。

    

    農業談判的內容主要包括六個方面:一是關稅減讓。我國的農産品關稅稅率,已由1992年的平均水準46.6%降低到1999年的21.2%,承諾到2004年進一步降低到17%左右。二是關稅配額。談判確定,我國對小麥、大米、玉米、棉花、植物油、食糖、羊毛、天然橡膠等重要農産品實行關稅配額管理。其中,糧食(小麥、玉米、大米)2002年的關稅配額量為1830.8萬噸,2004年後為2215.6萬噸。植物油(豆油、棕櫚油、菜籽油)2002年的配額量為579. 69萬噸,到2004年為799.8萬噸,2006年後取消配額。實行關稅配額的産品,配額內稅率在1%—10%之間,配額外稅率在9%—80%之間。大豆執行現行3%的關稅,不採取關稅配額管理。三是出口補貼。我國承諾取消農産品的出口補貼,包括價格補貼、實物補貼以及對出口産品加工、倉儲、運輸的補貼。四是國內支援。在“黃箱”政策方面,把《農業協議》6.2款的投資補貼和投入品補貼計算到6.4款的“微量允許”中,確定我國農産品價格補貼、投資補貼和投入品補貼最高可以達到農産品産值的8.5%(《農業協議》規定發展中國家不超過10%,發達國家不超過5%,超過的要削減)。五是農業服務領域。在2年—4年內允許外國企業在中國設立從事農業、林業、畜牧業、漁業有關服務的合營企業;允許設立倉儲服務的合營企業;允許外國服務企業從事化肥、農藥、農膜、成品油的批發和零售。六是動植物檢疫。我國在中美農業協議中同意解除對美國部分地區小麥、柑橘和肉類的進口禁令,同時保留相應的抽查權利。

    

    加入WTO後對我國農業的影響

    

    加入WTO對我國農業既有機遇又有挑戰:從長遠看機遇多,近期看挑戰多;體制上機遇多,産業上挑戰多;沿海地區機遇多,主産區挑戰多;勞動密集型農産品機遇多,資源密集型農産品挑戰多。機遇是潛在的,挑戰是現實的。特別是大宗農産品和主産區可能面臨較大的衝擊。

    

    從長遠看,加入WTO為我國農業充分利用兩種資源、兩個市場,從而為加快發展提供了新的機遇。但從近期看,農業發展面臨的形勢十分嚴峻。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

    

    1、對農業生産的影響。總體來説影響直接,但對不同地區、不同品種影響是不同的。我國受土地資源約束的大宗農産品,在國際市場不具備價格競爭優勢,如小麥、玉米、大豆、棉花等國內市場批發價比進口到岸價高10%—30%。入世後國內市場進一步開放,這些産品的進口可能會有較大的增加,給國內同類農産品生産造成不利影響。玉米、棉花、糖料由於商品率高,産區分佈集中,國內外價差較大,非國營貿易所佔配額比例較高,將面臨著很大的進口壓力。這些産品的主産區,如吉林的玉米、黑龍江的大豆、新疆的棉花、廣西的糖料等將面臨嚴峻的挑戰。這些大宗農産品關係國計民生;涉及主産區大量農民就業;影響當地種植業結構,因此不能簡單地因比較效益低而放棄或減少生産,必須予以應有的保護和支援。

    

    我國的勞動密集型農産品,具有價格競爭優勢。主要是畜産品、水産品與園藝類産品,包括肉類、蛋類、奶類、水産品、水果、蔬菜、花卉等産品。入世後將給這些産品帶來更多的發展機會。應當抓住機遇,加快發展,特別是不斷提高産品品質,使産品的品質衛生標準達到國際市場要求,從而提高産品的國際競爭力,使潛在的優勢真正發揮出來。

    

    2、對農民收入和就業的影響。農民收入增長緩慢是我國農業發展新階段面臨的核心問題。去年,由於農業結構調整取得成效和糧食價格有所回升,由於國家實行擴大內需的方針增加了農民打工的非農收入,農民收入實現了恢復性增長。加入WTO後,如果國外農産品進口大量增加,農産品“賣難”的矛盾可能加劇。外國優質低價農産品進來以後會打壓剛剛有所回升的農産品價格,有可能使農民收入問題更加突出。

    

    對農民收入的影響還表現在農村勞動力就業方面。我國人口多,實際是農民多。農民基本就業,是農民增收、進入小康、保持農村乃至整個社會穩定的基本保證。加入WTO後,我國一些不具有競爭優勢的大宗農産品面臨進口衝擊,必然會影響到相關農産品生産,進而影響一部分農業勞動力就業。如果溢出的勞動力找不到就業出路,則農民增收會受到直接影響。

    

    應對入世的基本思路和對策措施

    

    入世後我國農業怎麼辦?基本思路是圍繞“一個中心”,實施“四大戰略”。

    

    一個中心,即圍繞全面提高我國農業國際競爭力這個中心。我國目前農業競爭力不強,主要表現在許多農産品品質低、成本高、加工程度低,品質、規格和衛生標準達不到國際市場要求,均衡供應能力差;農戶分散經營、生産規模小、效率低,社會化服務和市場仲介組織落後,農業經營主體缺乏競爭力;農業的支援總量不足,結構不合理,科技體制和科技水準與發達國家相比存在差距,農産品市場體系不健全,農業管理體制不適應入世要求。對此必須採取有針對性的措施,以切實提高我國農業的競爭力。

    

    四大戰略,一是農業結構調整的發展戰略,進一步優化産品結構、産業結構、區域佈局結構、農村經濟結構和農村勞動力就業結構,促進産業升級,推動農業向廣度和深度進軍,全面提高農業和農村經濟整體素質和效益。二是“科教興農”的發展戰略,推進農業科技革命,促進傳統技術和高新技術結合,加快優良品種和適用技術的開發和推廣,大幅度提高農業科技創新能力,提高農産品科技含量,降低生産成本,促進可持續發展。三是發揮比較優勢的發展戰略,立足兩個市場,利用兩種資源。四是加強扶持與鼓勵競爭並重的發展戰略。合理利用WTO規則,加大政府對農業的支援保護力度,大力支援有競爭優勢的産業和産品發展,鼓勵有競爭實力的加工貿易企業發展壯大,通過發展農業産業化經營,提高農業效益,參與國際競爭。

    

    當前應從以下四個方面採取綜合對策措施:

    

    一、要把優勢農産品做大

    

    國際市場上農産品的競爭實質上是一種優勢的競爭。把優勢農産品做大,是提高我國農産品國際競爭力的有效路子。要抓好兩項關鍵工作,一是推進優勢農産品區域化佈局。經過幾年的努力,形成一批在國內外知名的優勢農産品集中産區,一批名牌農産品的種植帶、養殖帶。二是提高農産品品質水準。要改進農産品的品種和品質;加強農産品生産過程和生産環境的監控,特別是畜禽疫病防疫檢疫和化肥、農藥、飼料等農業投入品有害殘留的控制;提高農産品的分級、包裝、儲藏、保鮮和加工水準。要健全我國農産品品質安全標準體系和檢驗檢疫體系,建立一批無規定疫病區和非疫區出口基地。

    

    二、要把龍頭企業做強

    

    國際農産品的競爭,實際上是大型的、跨國的農産品加工和銷售企業之間的競爭。要發展壯大龍頭企業,採取“公司+農戶”、“訂單農業”的方式,走小農戶、大基地,小規模、大群體的路子,通過大型加工、貿易企業,促進優勢農産品轉化增值,把我們的優勢農産品和農村勞動力帶進國際市場。為此,要鼓勵發展各種所有制的農産品加工、銷售企業,使之擴大規模,增強實力,提高帶動能力。鼓勵農産品生産、加工、流通企業與外貿企業聯合,組成大型企業集團。要制定相關政策,從投資、稅收、信貸等方面支援龍頭企業發展,要引導龍頭企業與農民結成利益共用、風險共擔的利益關係,增強帶動作用。

    

    三、要把管理體制搞活

    

    一是進一步搞活外貿體制。鼓勵各種所有制企業擴大農産品出口。取消對農産品出口計劃管理和出口經營權的限制。二是按照國際慣例,採取控制進口、支援出口的政策措施,提高農産品進口調控水準。儘快建立農産品貿易爭端解決機制,健全技術標準體系,加強對進口農産品的檢驗檢疫。加強對農業轉基因生物的安全管理。三是改革農産品流通體制,重點是改革糧棉流通體制,建立健全農産品批發市場特別是産地批發市場體系,建設農村市場資訊服務體系。四是加快農業投融資體制改革,改革農村信用社管理體制,扭轉農村資金外流狀況,切實改善農村金融服務。五是農業的宏觀管理體制也要適應入世後的新形勢,加快改革,建立運轉協調、靈活高效、政策透明、管理科學的農業管理體制。

    

    四、要把“綠箱”和“黃箱”政策用好

    

    這個問題實際是加快建立國家對農業的支援和保護體系。一是要充分運用WTO“綠箱”政策,增加政府對農業的投入。WTO農業協議免除削減的國內支援措施共12項,對應起來分析,我國尚有6項是空白,其他的支援量也還有限。要增加對農民的一般性服務支出,繼續加大對農業基礎設施建設、科研教育、技術推廣、病蟲害防治的投入。對農産品實行無償檢驗、檢疫,建立農産品資訊服務體系等。要研究直接補貼農民的具體辦法,向農民提供調整結構、保護生態環境的補貼。對農業和農民實行輕賦稅政策。推進農村稅費改革,減輕農民負擔。然後在正稅清費的基礎上再減免農業稅。二是調整和加大“黃箱”政策支援。入世談判確定“黃箱”補貼不高於農産品總産值的8.5%,目前我們的補貼還不到農産品總産值的2%。按目前的農産品産值和補貼水準測算,大約有近1500億元的補貼空間,而且原有的補貼還可以調整結構,由主要補貼流通環節更多地轉向補貼生産環節和農民。三是建立農業保險體制,國家給予一定的政策性支援和補貼,幫助農民化解農業生産的自然風險和市場風險。當然,增加政府對農業的支援,也要從國家財力的實際出發。與此同時,還要儘快清理和修改現有法律法規,加緊制定和出臺新的法規,建立既適應WTO規則、又能有效保護和促進我國農業發展的法律體系,依法支援保護農業。(農業部副部長 韓長賦)

    

    經濟日報 2002年0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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