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開放式基金
證監會發言人談推出開放式基金

            
 

    經中國證監會批准,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4日正式獲准發行華安創新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中國證監會新聞發言人指出,推出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有利於迅速壯大機構投資者的力量,樹立理性投資理念,對於更好地保護基金投資人的利益,促進證券市場長期健康、穩定發展具有重大意義,這標誌著我國的證券投資基金進入了新的發展階段。

    這位發言人介紹説,開放式基金的推出得到了廣大投資人的高度關注,但準備投資開放式基金的投資人切不可忽視其投資風險。首先,開放式基金單位是建立在基金管理公司信譽基礎之上的證券品種,其風險明顯高於國債和銀行存款;國家並不對投資人投資開放式基金所面臨的任何投資風險負責;目前證券市場還沒有指數期貨等避險工具,有可能會出現在證券市場單邊下跌時,開放式基金運作困難,面臨鉅額贖回、資産嚴重縮水甚至清盤的風險;其次,對開放式基金的業績不可抱過高的期望。開放式基金隨時面臨基金投資人的贖回壓力,在目前法規還不允許開放式基金融資的情況下,基金運作中必須保持一定數量的現金,一定程度上會影響基金的運作業績;第三,開放式基金的投資人除了與投資封閉式基金一樣須負擔基金管理費、託管費和其他運作費用外,還要負擔申購費、贖回費等,會增加投資于基金的成本。

    發言人説,華安創新基金雖然經過中國證監會的核準而設立,但其是否成功只能由證券市場本身來檢驗。中國證監會將本著市場化的原則推進開放式基金試點工作。除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外,南方、華夏等基金管理公司的開放式基金準備工作已進入最後階段。本著成熟一家,試點一家的原則,其他基金管理公司開放式基金試點將陸續進入審批程式。證監會將會同中國人民銀行嚴格監管試點基金的運作,不斷提高監管工作水準,保護基金投資人的利益。

    針對開放式基金在我國並無先例可循,缺乏實踐基礎,許多問題還有待於市場進一步檢驗。這位發言人還特別指出,為保護投資人的自身利益,保障開放式基金髮行和認購工作順利有序進行,投資人應事先認真閱讀基金契約、招募説明書等相關資料,確定擬投資的開放式基金是否與自己的理財目標和風險承擔能力相適應。

    

     新華社 2001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