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淮河污染的受害者能否啟動司法救濟

最近幾天,央視新聞頻道的“共同關注”欄目連續播出了一個《十年治污看淮河》的特別報道,其中所披露的內容令人無法釋懷。在環境保護和協調發展已經成為主旋律的今天,淮河流域的污染狀況依然如此嚴峻,當地人民群眾的生活條件和健康狀況依然如此惡劣,實在出乎意料。

淮河流域的民生狀況到底有多麼糟糕呢?央視節目選取了兩個“標本”,一是安徽宿州的楊莊鄉,五年裏,這裡因為癌症死亡的接近300人,越是靠近淮河支流的村民,患癌症和因此死亡的比例就越高。二是地處淮河上游的河南項城的王溝村,由於受某味精集團的污染影響,當地20%的村民都患上了腫瘤病。整個淮河流域到底有多少人被污染奪去了健康和生命,目前還缺乏統計數據,但是不難想像,這個數字一定是非常驚人的。

淮河流域的這些受害者到底是受了誰的戕害?一是有法不依的排污企業,二是執法不嚴的職能部門。按照法制社會的原則,受害者理所當然擁有對上述兩者的索賠權,但是,通過什麼樣的途徑向違法排污的企業索賠,卻是一個相當複雜和艱難的問題。以王溝村為例,那裏的“禍首”是當地的利稅大戶,村民們要想通過當地行政機關向某味精集團討個説法,不説難於上青天,也至少是無望。而楊莊鄉的“禍首”遠在上游的江蘇徐州,至於到底是哪家企業違法排污了,恐怕只有徐州的環保部門才有細賬,宿州的政府部門對此只能徒然地呼籲建立“跨省污染賠償機制”。在行政救濟如此困難的情況下,對受害者啟動司法救濟似乎就是一種必然,這不僅是出於對淮河兩岸受害民眾的關切,也出於對社會正義的維護,和對污染製造者實施懲戒的需要。

當然,針對如此龐大的公共問題啟動司法救濟,它的法律環境和可操作性都還有待探討,但是至少可以從王溝村這樣的重災區著手進行試點,為那些身心遭受嚴重損害的人們討個公道。如果王溝村的村民能夠通過打官司的途徑獲取賠償,那麼,整個淮河流域的受害者都可以受到啟示,而污染企業的排污風險和機會成本必將大大提高,這對治療淮河流域的污染也是大有好處的。相反,如果對環境污染的司法救濟無法奏效,我們就不得不面臨這樣的追問:在環境保護方面,我們的立法是否存在著嚴重的缺失?

如果有一天,王溝村的村民真的和某味精集團對簿公堂了,淮河水也許真的就有了還清的希望。

(蔡方華 本報評論員)

《北京青年報》2004年0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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