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味餐館吞噬保護動物
專家稱野味並非綠色食品

    “大雁、狐狸、刺猬湯;斑鳩、鷓鴣、野豬皮……”“天池山味”餐館的一份功能表上開列的每種野味價格30-280元不等,但這份手寫的功能表即使對顧客也不輕易出示。像這樣的“內部功能表”在武漢市黃陂區的野味一條街卻十分普遍。4月14日下午,湖北省森林公安部門對這裡進行了突擊檢查,查出了一批國家級和省級的野生保護動物,記者隨同採訪。

    這條野味街位於該地著名風景名勝區木蘭山附近的交通要道。據當地人介紹,幾年前這裡還不熱鬧,但隨著到木蘭山旅遊的人日益增多,這裡也逐漸繁華起來,以前的路邊小店改頭換面成了裝修豪華的酒樓和山莊。

    隨便走進一家酒店,都能看見門口懸挂著一排熏幹的不知名的野鳥肉,據説是用來招徠往來顧客的。在“紅山墻酒店”後廳,檢查人員發現了大批正餵養著的鳥或獸。其中一個籠子裏有七八隻身披五彩的鳥,隨行的動物專家説那是環頸雉。不過環頸雉在該省已經有人工馴養繁殖,暫時還不能辨別是否野生。但在另一家餐館,發現了豬獾、朱頸斑鳩和赤麻鴨等動物,專家説,這些動物目前還沒有人工馴養,可以肯定是野生的,而這幾種全是湖北省重點保護的野生動物。

    其實,這裡的餐館基本上都辦了該省林業部門頒發的“野生動物經營許可證”。“天池山味”的許可證上標明允許經營的動物為:火雞、刺猬、野鴨、野雞、野兔、斑鳩等6種,其中每種年經營在200隻以內,而且所有的動物都必須是人工馴養繁殖,不得是野生的。但是,從店裏發現的動物種類遠遠超過這6種,而且數量巨大,其中有幾種確定為野生動物。在執法現場,湖北省林業局副局長左雄中對當地林業行政官員表示:“必須加大監管力度,野生動物一隻也不能經營,而經營超範圍、超數量也應該查處。”

    自4月10日打響“春雷行動”以來,湖北省已經查處了大批非法販賣、經營野生動物的案件。湖北省森林公安局局長陳毓安介紹説,全省森林公安部門重點對賓館、酒樓、野生動物馴養場、醫藥企業等地點進行了深入執法檢查。目前已經收繳3萬多只野生動物,其中有國家一級保護動物巨蜥一隻,國家二級保護動物獼猴25隻、貓頭鷹7隻、禿鷲1隻。

    湖北省林業局負責人表示,雖然近幾年打擊非法經營野生動物的力度很大,但是食用野生動物的勢頭還沒有得到有效遏制。在風景名勝區附近的野味一條街已經成為野生動物新興的消費市場,遊客是主要消費者,這一新的現象值得社會關注。其實,在那些地方不少餐館在打著野味的名義賣高價坑騙消費者。這位官員提醒人們,野味餐館“山味綠色美食”的招牌也值得警惕。因為已經有很多例子錶明,食用野生動物是不安全的,野味並非綠色食品。為保護生態計,為自身健康計,還是不要盲目去食用所謂的野味。(張東操)

    《中國青年報》2003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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