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生態林場成為大興安嶺防火屏障

    春季防火一直是林區工作的頭等大事,而在內蒙古自治區五岔溝林業局,隨著家庭生態林場的建立,一種“樹有人種,林有人管,火有人防,責有人擔”的體制也隨之形成。以往只有領導才操心的大事如今成為每個林區人主動承擔的小事,防火也不再是件難事。

     目前,大興安嶺林區已進入春季防火期。我們來到五岔溝林業局職工李明山的家庭生態林場,發現他家的房門是鎖著的,林業局的人告訴我們李明山去巡山了。

    在林業局嚮導的帶領下,沿著崎嶇的山路,穿過茂密的森林,走了大約四十分鐘的山路,我們果然見到了李明山。

    原來,李明山早晨吃完飯就上山了。他説,“到防火期了,看看有沒有火情,林子是我承包的,還有我種的樹,不看心裏不塌實。”

    和李明山一樣,五岔溝林業局的570個家庭生態林場的職工在防火期都能主動上山巡查,他們一旦發現火情將立即報告林業局,局裏的快速撲火隊立即制定撲火方案並在第一時間趕到火場,及時將火撲滅,避免過去由於報告不及時,地點不準確,而延誤時間,將火情擴大,形成大面積森林火災,造成重大經濟損失。

    去年4月26日,在五岔溝林業局好森溝林場發生一起小範圍的火情,當時職工王寶和正在自家的生態林場巡山,發現火情後他立刻向林業局報告,並組織家人上山撲救,控制了火勢的蔓延,當快速撲火隊趕到後僅用二十分鐘就將大火撲滅。五岔溝林業局局長李文祥對我們説:“去年的火災如果不是家庭林場職工即時發現和撲救,後果不堪設想,可以説家庭生態林場的建立不僅將林業職工從砍樹大軍變成種樹大軍,而且也成為一支防撲火的主力軍”。

    家庭生態林場是以家庭為基本經營單位,以生態保護和生態建設為主營,承包宜林荒山荒坡,本著誰造誰有、誰管護、誰負責、誰受益,兼顧國家、企業、職工三者利益的原則,待樹木成林後,依據合同,一部分林木歸林業局所有,其餘部分歸職工個人所有。目前,五岔溝林業局已將58萬公頃國有林場分給職工家庭承包經營。

    如今,家庭生態林場象一道道防火牆保護著大興安嶺的綠色,讓這裡的青山常在,綠水長流,職工更富有。(李妍)

    新華網2003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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