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完成首例二氧化硫排污權異地交易

    中國兩家發電廠剛剛完成了國內首例二氧化硫排污權異地交易,將在今後3年內按照市場機制解決環境問題。兩企業均來自中國“二氧化硫排放總量控制及排污交易試點”省份江蘇。為解決當地供電不足的問題,隸屬“園林城市”蘇州的江蘇省太倉市計劃擴建太倉港環保發電有限公司。雖然新的發電供熱機組脫硫效率可達90%,公司每年仍要多排放二氧化硫2000噸,但現有的排污總量控制指標已無存量。

     南京市下關發電廠引進芬蘭技術治理燃煤發電機組排放的二氧化硫,使每年的實際排污量比環保部門核定的總量指標減少了3000噸。

    在江蘇省環保廳的協助下,兩家企業經過幾輪協商達成協定:從今年7月起至2005年,太倉港環保發電有限公司每年從南京市下關發電廠易地購買1700噸的二氧化硫排污權,並以每公斤1元的價格支付170萬元的交易費。

    雙方還商定到2006年之後,將根據市場行情重新決定交易價格。

    根據國家電力公司南京環保所對這例排污權異地交易可行性的評估,買方所在地尚有較大環境容量,買回排污權後,即使在最不利的氣象條件下,對周圍地區的影響也很輕微。

    江蘇省環保廳污染控制處處長薛仁傑説,這筆交易是今後中國排污權交易規範化操作的一次有益嘗試。美國環保協會中國項目負責人張建宇博士説:“交易是雙贏的”,買方得到了擴産必需的排污權,賣方則獲得了回收環保成本的機會。在實行環境管理總量控制的中國,新的排污權交易引進了與環境影響評價相結合的理念,符合中國國情。

    他希望從正在推行的排污權交易試點中獲得更多實踐經驗,提供給中國的環保決策機構。

    國家環保總局污染控制司官員指出,建立排污權交易制度,並不意味著只要交錢就能無所顧忌地造成污染。買賣雙方只能在符合國家總量控制的條件下進行交易,而且不能使當地環境品質惡化。

    中國計劃“十五”(2001-2005)期間投入近千億元用於二氧化硫和酸雨污染防治,確保到2005年,排放全國二氧化硫總量三分之二的地區將排放量在2000年的基礎上減少兩成。

    去年5月,國家環保總局與美國環保協會合作,選取山東、山西、江蘇、河南、上海、天津和柳州7省市,開展對改善空氣品質有重要意義的“二氧化硫排放總量控制及排污交易試點”項目。

    據了解,國外實行排污權交易的實際效果表明,這種市場化手段有效地促使排污者以有利自身發展的方式主動排污,並大幅降低社會總體削減費用。(石永紅、黃燕)

     新華網2003年1月8日


像青菜蘿蔔一樣買賣 深思“排污權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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