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林業局“候鳥行動”述評

    “候鳥是人類的親密朋友,絕不能讓它們成為饕餮之徒的盤中餐!”12月16日零時,國家林業局森林公安局局長杜永勝一聲令下,數以千計的森林公安和野生動物行政管理人員,沿著候鳥遷徙的路線、停歇地和棲息地,全面出擊。繼“可可西裏一號行動”、“南方二號行動”、“獵鷹行動”、“破案攻堅戰”等重大行動之後,我國歷史上規模最大的保護鳥類專項行動———“候鳥行動”全面展開……

    洞庭湖畔、鄱陽湖邊、酒樓餐館、火車站……從16日至25日,有關省市的森林公安和野生動物管理人員並肩作戰,晝夜出擊,一個個不法分子的發財夢破滅,一隻只可愛的鳥兒飛出牢籠:

    據國家林業局森林公安局統計,在為期10天的“候鳥行動”中,全國14個相關省市森林公安機關共出動警力41625人次,清理賓館飯店等場所16385處,清理各種農貿、鳥類市場3374個,立刑事案件77起,其中重特大案件14起。

    “候鳥行動”不僅有力震懾了犯罪分子,遏制了捕獵、毒殺、經營野生鳥類猖獗的勢頭,還大大提高了人們愛鳥、護鳥的意識。各地在打擊違法犯罪行為的同時,還開展了鳥類放飛、宣傳教育等系列活動。隨著一隻只鳥兒鳴叫著飛向天空,群眾愛鳥護鳥的意識也得到提高。森林公安民警告訴我們,各地破獲的破壞野生鳥類資源案件中,絕大部分就是根據群眾舉報線索查獲的。

    與此同時,我們也深切地感受到:保護鳥類任重而道遠。一是法律、法規尚不健全,特別是關於禁止食用野生鳥類,目前還沒有全國性的法律條文。據統計,在我國,經常被食用的野生鳥類已達15種左右。只要有饕餮之徒大肆食用,不法之徒就會鋌而走險;二是資金投入、監管人員和有關設備嚴重不足,而且沒有形成有關部門的聯防機制,明顯制約了打擊盜獵、經營、運輸野生鳥類的力度;三是日常管理存在漏洞,最突出的就是陸生野生動物馴養繁殖許可證、經營許可證和運輸證等“三證”的發放管理。由於監管不到位,這“三證”成為許多不法之徒大行其道的“護身符”。

    “良好的鳥類保護狀況已成為衡量一個國家或地區野生動物保護水準、科學文化和社會文明進步的標誌之一。”國家林業局野生動植物保護司助理巡視員王偉介紹説,通過這次森林公安機關和野生動物保護部門共同參與的專項行動,更有效地保護了鳥類資源,履行了有關國際公約。(趙永新、劉毅、淩波)

    《人民日報》2002年12月30日


安徽開展“候鳥行動”
河南告破野生鳥類運輸特大案(圖)
南陽公安稽查堵截販運野生動物車輛
10天候鳥行動 10萬候鳥槍口脫生
廣東"候鳥行動"結束 1800隻鳥兒放飛白雲山(圖)
初戰告捷84隻飛鳥江城獲救
森林公安收繳非法捕鳥工具(圖)
波陽全力打造候鳥越冬天堂
廣州東站截下野生動物
遼寧打擊非法捕獵候鳥者
江西查處一起非法販運候鳥案
版權所有 中國網際網路新聞中心 電子郵件: webmaster @ china.org.cn 電話: 86-10-683266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