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非法販賣珍稀鳥類者被判13年

    

    河南省信陽市浉河區人民法院近日依法作出判決,犯罪嫌疑人李小軍因非法販賣國家二級保護鳥類被判有期徒刑13年。

    河南省信陽市浉河區森林公安幹警截獲了一輛涉嫌非法運輸野生動物的解放牌貨車。據司機交待,這輛貨車從河北邢臺發車,準備開往廣州,運輸單標明運送的是鴿子。森林公安幹警檢查後發現,貨車上根本不是鴿子,而是一種名叫狂的國家二級重點保護野生鳥類,共有80隻,其中24隻是活體,其餘56隻是死體,已經被犯罪分子加工之後冰凍起來,準備賣到廣東的酒樓飯店。

    河南省信陽市南灣林場森林公安幹警李平:當時,我們到現場以後,發現鳥的死體,看到都被扒皮冷凍了,活體翅膀和爪子都用膠帶粘住了,當時現場很殘忍。

    案發後,河南省森林公安幹警根據線索,橫跨河北,河南,廣東等五省追逃,最終將主要犯罪嫌疑人李小軍抓捕歸案,涉案的其他4名犯罪嫌疑人目前正在進一步審理中。狂是我國現有的少數幾種大型猛禽之一,數量特別稀少,按照國家規定,非法倒賣國家二級重點保護動物8隻以上者即構成特大刑事案件。(沈偉、張毅)

    央視國際消息(新聞30分)2002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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