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省開始圍剿“食人鯧”之時,這個“水中狼族”卻仍在江門市區水族市場大行其道,20到50元即可買一條。
前日上午,記者在江門市區中山公園腳一家頗有規模的水族館放在角落的魚缸中,記者看到了“食人鯧”。魚缸中有8條“水中狼族”在游來游去,它們體型小巧,一般為25釐米左右,色彩艷麗,魚背墨綠,魚體呈淺綠色,腹部則為火紅色,樣子跟普通的淡水白鯧魚差不多。記者買了一條黑色的金魚,投進了魚缸。記者看到,跌進水裏的金魚立刻就引起了魚群的注意,一條大一點的魚立刻上去猛咬一口,一扭身子金魚的眼睛已經少了一隻。金魚在痛苦地扭著身子的同時,魚群迅速包圍住金魚開始發起了進攻。在食人魚張開的嘴巴裏,一排牙齒清晰可見。金魚在魚群的撕咬下很快四分五裂,身子在不斷地變小。當魚缸裏再也看不見金魚的任何蹤跡的時候,一看手錶:整個過程不超過3分鐘。“這種魚多少錢一條?”“50元一條。”“可以給我便宜一點嗎?”“別開玩笑,這可是真正的‘食人鯧’。”老闆這回終於承認了。記者以價錢太貴不能接受為由離開了這家店。
在當地另一家水族商店,記者問有沒有食人魚賣。店內一男子説:“食人魚?賣光了,前幾天賣過一條約七八兩左右的呢。”對於“食人鯧”,男子似乎頗為了解,他告訴記者,這種魚野生的很兇殘,稍有不當心手指就會被咬。店主説:“可以先付點押金,我到批發的地方去買,後天到我這裡來取貨。”店主承認,這裡幾個水族館大多賣過食人魚。買魚者多數是中山人,江門人很少買。
■小資料
“食人鯧”是一種危險的水族生物,為保護我國漁業生産安全,維護生態平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第十六條規定,禁止非法引進食人鯧到我省;禁止將“食人鯧”放養于漁業水域;禁止非法出售、收購、馴養繁殖、運輸“食人鯧”;現有“食人鯧”的單位和個人應立即將其銷毀。沒收“食人鯧”和違法所得,北京市前天開始對違禁者處以5萬元以下的罰款。(新一、吳聳)
《羊城晚報》2002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