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城市“牛皮癬”執法力度各不同  

    近日,中央電視臺記者採訪中注意到,在全國一些城市,非法張貼、涂寫的小廣告愈發成了城市管理中的頑癥。

    在北京市海澱區,有一面原本潔白乾淨的粉墻,上面被人寫滿了密密麻麻、不同顏色的上百個電信號碼,幾乎都是幫人做各類假證明、假證件的聯繫渠道,當地居民戲稱其為“辦證墻”。記者又沿著三環路轉了一圈,發現公交站牌、電話亭、垃圾桶、路邊座椅等公用設施上都佈滿了這樣的小廣告。城管部門每天都要派出大量人員清理這些可惡的“牛皮癬”,汽油、稀料、鐵刷子甚至“二鍋頭”都派上了用場。讓人頭疼的是,白天剛清理完這些小廣告,晚上它們就又重新“上市”。

    更讓城管部門棘手的是,即便是抓住了涂寫、張貼小廣告的人員,處罰起來也是難事。目前北京市最嚴厲的處罰辦法,也只能按照1994年出臺的《北京市城市市容環境衛生條例》的規定,處以10元以上、50元以下的罰款。

    今年,北京有關部門加大了對非法小廣告源頭的整治力度,但非法小廣告這一頑癥依然難以得到有效醫治。

    又訊與之相反,在深圳,治理小廣告可是卓有成效。幾年前,深圳的立交橋、汽車站、過街天橋、電話亭等人群集中之處,大小不一、色彩斑斕的小廣告也是鋪天蓋地。1999年深圳市頒布了《深圳經濟特區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後情況大為改觀,條例明確規定,對亂貼、亂寫小廣告者,可責令其限期清洗乾淨,並處以1000元到3000元罰款。逾期拒不接受處罰者,可沒收其通信工具,或書面通知電信企業暫停其在張貼、涂寫、刻畫中標明的電信號碼的使用。條例頒布至今兩年多來,深圳市城管部門已先後暫停17批、5000多個電信號碼。

    據了解,上海、廈門等城市目前都以通過地方性法規的形式,賦予了城管部門和深圳類似的執法手段,並取得了明顯效果。

    

     《北京晚報》 2002年7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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