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續了一年之久的灤河口海域污染事故訴訟終於得到了依法審理。今年4月12日,天津市海事法院依法做出一審判決,判處造成污染源的遷安第一造紙廠等9家造紙及化工企業連帶賠償漁民孫有禮等養殖經濟損失1365.97萬元。據介紹,這是我國迄今依法判決的第一例海水污染導致漁民蒙受嚴重損失的經濟案件。
法院審理查明:2000年10月上旬至中旬,遷安第一造紙廠等企業的工業污水通過沿海排水閘河道流入灤河口海域,發生重大漁業污染事故,導致當地孫有禮等18戶漁民養殖的貝類、魚類出現大面積死亡,經查受污染面積達6882畝。
《新聞晨報》 2002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