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公民每年要植三至五棵樹

    深圳將全力打造森林城市,10年後的深圳將是一個“點”上鳥語花香、“線”上景色宜人、“面”上山清水秀的森林城市。為實現這一目標,日前深圳專門出臺《深圳市全民義務植樹管理辦法》。今後,深圳18歲以上的公民每年要植樹3—5棵,而且包栽包活,願以資代勞者每年必須繳納20元義務植樹綠化費。

    《管理辦法》規定,居住在深圳的居民,男11至60歲,女11至55歲,除喪失勞動能力者外,都應承擔義務植樹任務。18歲以上的公民,每年植樹3—5棵,包栽包活,或者完成相當於一個工作日的其他綠化任務。確因特殊情況不能直接參加義務植樹勞動並自願以資代勞的,由所在單位或個人與同級綠化委員會簽訂代理植樹合同,並按照每人每年20元的標準統一繳納義務植樹綠化費。大、中、小學生可按不同年齡安排適當的綠化勞動,不收取義務植樹綠化費。(于明山)

    

     《新民晚報》 2002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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