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溫州:老勞模就醫有保障

     福建省政府日前出臺規定:今後,省級以上退休勞模的醫療費用,如個人無力負擔的,可由單位酌情補助;單位無力負擔的,由政府出資解決。

    據悉,以上規定適用於2001年12月31日前受表彰並保持榮譽稱號的省級以上退休勞模。已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在基本醫療保險支付範圍內的個人自付部分,個人負擔有困難的,原單位可酌情給予補助。在暫未參保期間,醫療待遇原則上按照基本醫療保險有關規定執行。

    此外,國有破産、撤銷、關閉以及特困企業的省級以上退休勞模,若其個人負擔部分有困難且所在單位無力負擔的,將設立省級以上退休勞模特困醫療補助專項資金幫助解決。

    又訊 浙江溫州市日前首次為50名在市區居住的全國、省級老勞模配備了保健醫生。

    溫州市區先後評出千余名勞模,僅全國、省級勞模就達百餘人。近年來,隨著年齡增大,不少老勞模體弱多病,上醫院就診很不方便。為此,溫州市總工會等部門聯合推出“為勞模配保健醫生”活動,將首批50名老勞模的名單和家庭地址在媒體上刊出,請市區各大醫院和社區醫療服務中心就近選擇結對。結對後,保健醫生將向勞模公開聯繫電話,安排時間接受勞模的醫療健康諮詢,並在一年內至少3次到勞模家中為其診治。(劍鳴)

    《人民日報 . 華東新聞》 (2002年01月15日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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