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醫護人員索要“紅包”降聘處置

    日前,在江蘇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協以及省衛生廳等的領導下,江蘇省醫院管理學會正式出臺“醫院自律與維護合法權益”的具體內容,從政策、法規、改革、管理和醫德五個方面,對醫院和醫護人員的行為進行規範。

    近年來,醫院和醫務人員的社會形象受到不同程度的損害,醫患糾紛時有發生,醫院和醫務人員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現象也屢見不鮮。此次,江蘇對轉院、會診、查房、“三查七對”、並發癥、病案、醫院感染等敏感的醫療行為作出明確要求,一一加以規範。要求醫務人員不得以任何方式收受患者的“紅包”;對於無法拒收的“紅包”,應上繳醫院;隱瞞不交不退者,按行業不正之風處罰規定嚴肅處理;索要“紅包”一旦查實,將沒收全部所得,並對符合晉陞高一級專業技術職務年限的人員,推遲兩年評審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扣除兩年獎金,降聘兩年職務(相應降低工資)。(忻華)

    《人民日報 . 華東新聞》 (2001年12月25日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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