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市場孕育競爭

    衛生部醫政司負責人日前在由全國政協舉辦的醫療機構分類管理研討會上宣佈,截至目前,我國城鎮醫療機構分類登記核定工作基本完成。初步統計,目前全國已經劃定的營利性和非營利性醫療機構佔醫療機構總數的比例分別為44.2%和55.8%。也就是説,沿襲多年的“大而公”的醫療服務格局已被打破,社會資本舉辦的各類民營醫院將在大眾醫療保健中起到越來越重要的作用。

    專家認為,作為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醫療機構分類管理將有力地促進醫療市場競爭局面的形成,對我國醫療衛生事業産生全局性的深遠影響。

    分類管理勢在必行

    長期以來,我國一直沿襲前蘇聯醫療機構管理模式,即醫院無論大小,投資及運作補償費用全部由政府包辦,代表政府行使救死扶傷的職能。而隨著以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為取向的改革不斷推進,這種體制已不能適應形勢變化的要求。全國政協教科文衛體委副主任、衛生部原副部長孫隆春這樣概括舊體制存在的弊端:醫療機構定位和結構雷同,服務內容和模式單一,不能滿足人民群眾對醫療保健日益多層次、多樣化的需求;各級政府和企事業單位興辦的醫院越來越多,攤子越鋪越大,國家財政支援乏力,為解決運作費用,醫療機構“以藥養醫”,不正之風愈演愈烈。

    與此同時,改革開放以來,各種形式的醫療機構如中外合資合作醫院、股份制醫院、私立醫院等不斷涌現,醫療機構的投資主體及性質、功能發生了變化。根據中華醫院管理學會對全國22個省市區所做的調查,目前具有一定規模的民營醫院不少於400家。這些醫療機構在發揮政府公立醫院重要補充作用的同時,也存在産權關係不清、管理欠規範等問題。對醫療機構重新進行界定和劃分,在財政和稅收政策上區別對待,分類管理,不僅有助於政府對醫療市場進行有效的監管,而且可使有限的財力集中起來,投入基本醫療服務和公共衛生領域。

    值得注意的是,我國加入WTO後,醫療市場更大規模的外資進入將不可避免,實行醫療機構分類管理是實現與國際接軌的必由之路。

    競爭大幕剛剛拉開

    根據初步劃分結果,營利性醫療機構雖然在數量上佔據相當比例,但規模、資源總量、服務能力和技術水準等指標與非營利性醫療機構相比仍存在相當大的差距,其中床位數、年門診量、年住院手術人次所佔的比例分別僅為1.4%、7.7%和0.7%。衛生部醫政司副司長劉金峰據此分析説,目前營利性醫療機構競爭力較弱,要達到預期的公平競爭的改革目標尚需相當長的時間和人力物力的投入。而有關調研發現,各級各類醫療機構在分類核定中通常傾向於選擇非營利性醫療機構,原因有二:其一,人們普遍認為,劃歸營利性醫療機構後,會承擔從前沒有過的稅務,如劃歸“非營利”,則可以免除大部分稅收;其二,長期以來,醫療機構在老百姓的觀念裏是公益性的,他們往往願意到政府辦的大醫院就診,分類管理後,他們仍對非營利醫療機構抱有較高的信任,而營利性醫療機構很容易被誤解為“以賺錢為目的的醫院”,公眾信任的偏向將導致營利性醫院處於競爭劣勢。

    事實上,分析國際通行標準及我國頒布的有關文件,我們不難發現,“營利”並不等同於“唯利是圖”,營利性與非營利性的界線不在於是否有利潤,而在於這些收入是轉為投資者“紅利”還是轉為醫療事業再投入。《實施意見》對營利性和非營利性醫療機構作了如下界定:非營利性醫療機構是指為社會公眾提供基本醫療服務而設立和運營的醫療機構,不以營利為目的,其收入用於彌補醫療服務成本,實際運營中的收支結余只能用於自身的發展,如改善醫療條件、引進技術、開展新的醫療服務項目等。營利性醫療機構是指醫療服務所得收益可用於投資者經濟回報的醫療機構,它雖然可自主確定醫療服務內容和價格,但必須依法經營,醫療行為接受政府監管。西方發達國家和國內先行地區的實踐證明,許多營利性醫療機構恰恰是憑藉優質服務和較高信譽贏得患者青睞的。

    針對營利性醫療機構規模偏小、缺乏競爭力等問題,衛生部經濟研究所所長蔡仁華教授建議,國家應儘快出臺政策措施,鼓勵一部分醫院改製成營利性的股份制醫院或實行國有民營,允許一定數量的民營機構和國外合資機構在取得執業許可證後進入醫療市場,以形成多種形式辦醫、多種形式經營、多種渠道提供多層次服務的醫療服務新格局。

    儘管存在諸多矛盾和困惑,醫療機構分類管理畢竟邁出了第一步,一個充滿競爭和活力的醫療市場正在孕育。

    《人民日報》2001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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