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部發佈安全預警:慎飲散裝白酒 謹防甲醇中毒

中國衛生部近日發佈2004年第三次食品安全預警公告,提醒民眾不要飲用私自勾兌和來源不明的散裝白酒,以防甲醇中毒。

公告同時要求各酒類生産經營單位必須嚴把進貨渠道,嚴禁用工業酒精勾兌白酒,嚴禁未取得衛生許可證非法生産、銷售白酒。

據悉,今年以來,中國發生多起甲醇中毒事件,由於飲用含有甲醇的工業酒精或用其勾兌成的“散裝白酒”,31人中毒,其中11人死亡。

衛生部要求各類甲醇和工業酒精生産、經銷單位必須把甲醇作為一種特殊有毒有害化學品實施嚴格管理,確保甲醇産品按國家有關規定進行生産、銷售和使用,嚴禁其以任何方式流入食用品市場,要求工業酒精和其他非食用酒精必須按標準和要求在包裝容器上注有“不得食用”的警示標誌。

甲醇又稱木醇、木酒精,為無色、透明、略有乙醇味的液體,是工業酒精的主要成分之一。攝入甲醇5~10毫升就可引起中毒,30毫升可致死。

甲醇對人體的毒作用是由甲醇本身及其代謝産物甲醛和甲酸引起的,主要特徵是以中樞神經系統損傷、眼部損傷及代謝性酸中毒為主,一般于口服後8-36小時發病,表現為頭痛、頭暈、乏力、步態不穩、嗜睡等。重者有意識朦朧、瞻妄、癲癇樣抽搐、昏迷、死亡等。造成中毒的原因多是飲用了含有甲醇的工業酒精或用其勾兌成的“散裝白酒”。

中新網   2004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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