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老婆"暴力行為掩飾男人脆弱心結

    有關心理學家最新的研究成果表明,男性施暴者在家庭中向婦女實施暴力行為,具有四大心理動因,即:自卑心理、憎女心理、非理性信念及思考、能力缺乏。

    這是心理學家陶敕恒在正在召開的"反對針對婦女的家庭暴力國際會議"上分析得出的。無論施暴者各自所受的影響有什麼不同,個人特點、社會成就、地位差異有多大,施暴的嚴重、複雜程度和表現方式怎樣不一,但所有的施暴者或多或少都具有一些特質。這些特質並不是靜態地存在於施暴者身上,而是作為其行為的心理動因,驅使著他們的行為,左右著他們的感受。這些特質並不一定能被施暴者清楚地意識到,卻深深地存在於他們的內心。

    陶敕恒認為,"打老婆"的人首先有一種自卑心理,當自卑成為內心一個不解的結,暴力就隨之出現了。容易造成施暴者自卑情結的有:強烈的控制欲、過度負責無法信賴他人、人我界限不清、內外界限不清和依賴心理5種內因。

    而憎女心理是指施暴者將潛藏於心的對女人的憎惡在家庭中發泄出來,這與施暴者的過去經驗、依賴感受、自我憎惡和現實衝擊有直接的關係。非理性信念及思考即因施暴者碰到不順心的事直接引起的暴力行為,其實性別偏見和歧視才是導致暴力和虐待行為最基本的非理性信念。

    與此同時,施暴者在一些相關能力上通常有所缺乏或不足,如缺乏自我肯定的能力、處理批評的能力、調節衝突的能力、處理情緒的能力。陶敕恒説,透過這些分析不難看出,在施暴者"威風八面"的外表下,有顆脆弱的心和一個混亂的自我。(周家望)

    

    《北京晚報》 2002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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