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3條減肥廣告中82條存在違法內容

    對追求瘦身心切的消費者來説,不少人真是廣告説什麼就信什麼。可是:減肥廣告到底信它幾成?最近,北京市消協請專家對減肥廣告作了一次會診,其結果是:最該減肥的正是——減肥廣告。

    此次被評議的減肥廣告共計83條,涉及53個品牌。中國營養學會、中國醫學科學院整形外科醫院、北京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等單位的專家,從各自職能的角度對減肥廣告內容的數據、用語、文字進行了評議。

    經過專家認真、仔細的評議,結果是83條廣告就有82條出現不同程度的違規內容。平均每條減肥廣告違規內容達3至4項。其中,含有不科學表述用語的違規率最高,達79%;其次是含有效率、治愈率、顯示療效數據內容的為54%;第三是含有療效、安全預防、無毒副作用內容的為41%;其餘依次是:使用絕對化用語的佔37%;以國家機關、權威人士、消費者及專家名義進行宣傳的佔35%;承諾無效退款、零風險的33%;含有其他法律、法規禁止內容的佔64%。

    在83條減肥廣告中,有37%的減肥廣告使用了絕對化用語。如:英東專業減肥廣告中“品質第一、信譽第一”的宣傳;華爾纖纖“有效率達100%”的宣傳。此外,百姿、盛妍等專業減肥機構的廣告也以“一天減3斤,兩天減6斤,三天減10至15斤”這種絕對化用語誤導消費者。

    消費者最擔心的是減肥無效果。所以,很多減肥廣告都做:“簽約減肥、無效退款”;“有副作用退款”;“反彈退款”;“不減不收費”;“不滿意不收費”等承諾宣傳。此類內容的廣告達33%。如盛妍二日瘦廣告稱:“創造二日瘦身6斤、10斤、15斤、腰圍減4寸、6寸奇跡”;“不吃任何藥物、無痛苦及任何副作用”;“24小時即可見效,永不反彈”。英東專業減肥廣告稱:“中醫原理、物理療法”;“適用於長期減肥無效者、藥物減肥失敗者、運動減肥怕累者”。

    用權威人士、專家及親身體驗過減肥效果的消費者的名義進行宣傳,作為其産品廣告的代言人,此類廣告佔35%。澳曲輕、曲美等減肥藥品的廣告,從今年2月1日起已不允許在大眾媒體上發佈廣告,但有的仍利用一些明星的名義在發佈廣告,宣傳其減肥效果;旗人減肥套盒,更是通篇都以消費者的名義進行減肥宣傳;康爾壽引用華西大學對40名肥胖者進行一個月試驗的數據,而且它所引用的國家衛生部門“衛食健字(1997)第020號”文件並非衛生部門的文件,只是國家衛生部門對於保健食品的批准文號,其所引用的“文件”中的一些內容也超出批准宣傳的範圍。

    食品使用藥品用語在減肥廣告中也是突出的一個問題。如使用“純中藥製品、宮廷秘方”等。旗人減肥廣告稱該産品是“清太祖努爾哈赤後裔宮廷醫傳人,貢獻清廷減肥秘笈而成”;華爾纖纖在宣傳中也稱自己的産品“含多種名貴藥材,功效成分達100%”;寶麗堂降脂減肥膠囊稱“《寶麗堂加強型》為純中藥製劑,無毒副作用”;康爾壽在産品宣傳中,也引用了療效用語“脂肪肝變好,又無毒副作用”等。

    減肥廣告中最突出的問題是存在不科學用語。如魔素膠囊的減肥廣告宣傳中説,“粉體奈米技術給魔素膠囊插上了飛翔的翅膀,由於魔素材料的超微粒子具有奇特的表面特性和極小體積,使之極易附著于其他物質表面並迅速向物質內部擴散、滲透,其有效活性成分的性能有了重大改善”;新顏美容院在廣告中稱“該院專家去國外花鉅資學習正宗中醫點穴技術”,等等。

    據了解,對以上有問題的減肥廣告,北京市工商局正在查處中。

    從減肥廣告的評議結果看,問題廣告涉及食品、保健食品、藥品、器械、專業減肥、日化用品等,種類多而範圍廣,僅靠廣告主管部門監督和管理是遠遠不夠的。

    今天,北京市消協發佈消費警示告誡消費者:

    1、自我測試,體重是否超標,弄清超標原因。如非遺傳、疾病和用藥引起的超重,就屬於過度攝食和缺少體力活動而引發的體重超標。2、控制食量,合理安排膳食。3、增強運動,即使在用藥物減肥的情況下,運動仍是不可缺少的主要措施。4、減肥也要講科學。經科學研究發現,一個人一週減1至2斤,一個月減4至8斤為安全減肥。超過這一限度,就會影響人體健康。切莫減肥廣告説什麼就信什麼。不科學的減肥導致有的人腎功能受損、有的人心臟受損,嚴重者甚至死亡。5、樹立防範意識,科學識別廣告。(姚芃)

    《法制日報》 2002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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