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女職工體檢至少兩年一次  

    日前,北京市衛生局、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市人事局、市總工會、市婦聯聯合發文,要求北京行政區域內的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及民辦非企業單位,應至少每兩年組織安排女職工進行一次婦科健康檢查,並承擔檢查費用。

    通知要求,用人單位要確定專人負責女職工婦科健康檢查工作,統一建立女職工婦科健康檢查檔案。用人單位在組織女職工體檢時,不能接受無婦科檢查資質證明的醫療保健機構及人員進行婦科檢查。(崔紅)

    《北京晨報》 2002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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